[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685G/2025-00001 | [ 发文字号 ] | 石龙府发〔2025〕4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石龙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1 |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龙镇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207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和《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机制》(巴南应急〔2023〕130号)有关规定,并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石龙镇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石龙镇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龙镇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207号)、《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机制》(巴南应急〔2023〕13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全市推行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涉及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的行业监管部门,参照本监督检查计划逐一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和监督检查重点。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4.风险分级管控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7.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8.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9.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10.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12.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3.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4.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5.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7.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8.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9.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20.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及现场设备设施等运行的情况开展一次检查。
22.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镇安委会办公室从监督检查计划名单库选取检查对象,依法依规实施检查计划(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安委会办公室执法对象库),其他科室按照备案的检查对象有序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镇安委会办公室要每季度评估分析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年末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安委会办公室执法对象库
2.石龙镇2025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石龙镇2025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石龙镇2025年防雷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5.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经济发展岗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石龙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7.石龙镇规划建设岗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8.石龙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9.石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0.石龙镇民生服务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安委会办公室执法对象库
(注:对象库合计32家。业务科室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执法人员数量、分类分级、执法时间等因素综合考量。)
烟花爆竹零售店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9家)
1.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吴天蓉烟花爆竹经营店 |
2.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任治军烟花爆竹经营店 |
3.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龙永江烟花爆竹经营店 |
4.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郑露烟花爆竹经营店 |
5.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覃长平烟花爆竹经营店 |
6.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肖登海烟花爆竹经营店 |
7.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李晓强烟花爆竹经营店 |
8.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李金容烟花爆竹经营店 |
9.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曹光灿烟花爆竹经营店 |
10.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赵仕伟烟花爆竹经营店 |
11.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甘文烟花爆竹经营店 |
12.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王小丹烟花爆竹经营店 |
13.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罗委烟花爆竹经营店 |
14.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杨琴秦烟花爆竹经营店 |
15.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孟宇烟花爆竹零售店 |
16.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徐胜烟花爆竹经营店 |
17.重庆市龙鹤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
18.重庆市巴南区花石内引燃料经营部 |
19.重庆瑞鸥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石龙加油站) |
防雷安全检查单位(6家)
1.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
2.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中心小学校 |
3.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花石小学 |
4.重庆市龙鹤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
5.重庆市巴南区花石内引燃料经营部 |
6.重庆瑞鸥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石龙加油站) |
重点工商贸企业(10家)
1.重庆隆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2.重庆市从权工艺品加工坊 |
3.重庆市明杨木器厂 |
4.重庆古御工艺品有限公司 |
5.巴南区散王白酒酿造厂 |
6.巴南区小洪白酒酿造厂 |
7.巴南区林泉白酒酿造厂 |
8.巴南区花桥原浆酒厂 |
9.巴南区糯粮白酒酿造厂 |
10.重庆大祥茶业有限公司 |
附件2
2025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工贸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非亡人事件,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面;持续抓好工贸企业粉尘涉爆、油漆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源头上管控事故。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把工贸行业分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根据企业规模、危险程度、风险程度、从业人数、管理水平等五大因素,将我镇常年生产工业企业10家,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为蓝、黄、橙、红级,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其中,蓝级企业0家,黄级企业9家,橙级企业1家,红级企业0家。对纳入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
2.对蓝、黄企业每家企业首查和复查各1次,橙级企业每半年一次,红级企业每季度一次,每次2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总计10家。在镇内新开办具有较大规模的工业和商贸实体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1)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3)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2.建材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1)煤磨袋式收尘器、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的;
(2)筒型储库人工清库作业未落实清库方案中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措施的;
(3)水泥企业电石渣原料筒型储库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事故通风装置联锁的;
(4)进入筒型储库、焙烧窑、预热器旋风筒、分解炉、竖炉、篦冷机、磨机、破碎机前,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和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隔离措施,或者未落实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措施的;
(5)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
(6)制氢站、氮氢保护气体配气间、燃气配气间等3类场所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
(7)电熔制品电炉的水冷设备失效的;
(8)玻璃窑炉、玻璃锡槽等设备未设置水冷和风冷保护系统的监测报警装置的。
3.机械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5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或者浇注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2)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
(3)生产期间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炉底、炉坑和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和熔融金属转运通道等8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4)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的;
(5)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或者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
(6)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措施的;
(7)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
4.轻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1)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的;
(2)白酒勾兑、灌装场所和酒库未设置固定式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设施联锁的;
(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蒸气、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的;
(4)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
(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玻璃窑炉的冷却保护系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的;
(6)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
(7)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未对故障电池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
5.纺织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未与生产加工等人员聚集场所隔开或者单独设置的;
(2)保险粉、双氧水、次氯酸钠、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或者保险粉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6.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2)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3)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
(5)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6)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
(7)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8)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的;
(9)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10)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1.计划监督检查(共10家)
三月:重庆隆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明杨木器厂;
四月:重庆市从权工艺品加工坊;
五月:重庆大祥茶业有限公司;
六月:重庆古御工艺品有限公司;
七月:巴南区散王白酒酿造厂、巴南区小洪白酒酿造厂、巴南区花桥原浆酒厂;
八月:巴南区林泉白酒酿造厂;
九月:重庆隆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十月:巴南区糯粮白酒酿造厂;
2.随机抽查。镇内新开办具有较大规模的工业和商贸实体企业。
附件3
石龙镇2025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确保实现零死亡。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和频次
按照企业风险程度、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级,红色等级全年检查频次不少于4次;橙色等级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黄色等级全年检查不少于1次,蓝色等级每两年检查不少于1次。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共有19家,其中红色等级企业0家,橙色等级企业19家,黄色等级企业0家,蓝色等级0家。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级别企业,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全部纳入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实施“回头看”,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相关装置按要求增设安全仪表系统情况;
(6)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
(7)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8)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重点检查内容按《重庆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 (试行)》执行。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二月: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吴天蓉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郑露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龙永江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覃长平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甘文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肖登海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任治军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杨琴秦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孟宇烟花爆竹零售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徐胜烟花爆竹经营店;
三月: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李晓强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李金容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曹光灿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赵仕伟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王小丹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罗委烟花爆竹经营店;
四月:重庆瑞鸥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五月:重庆市龙鹤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六月:重庆市巴南区花石内引燃料经营部;
七月:重庆瑞鸥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八月:重庆市龙鹤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九月:重庆市巴南区花石内引燃料经营部;
十一月: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吴天蓉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郑露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龙永江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覃长平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甘文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肖登海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任治军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杨琴秦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孟宇烟花爆竹零售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徐胜烟花爆竹经营店;
十二月: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李晓强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李金容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曹光灿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赵仕伟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王小丹烟花爆竹经营店、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罗委烟花爆竹经营店。
2.随机抽查。镇内新开办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户等企业实体。
附件4
石龙镇2025年防雷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目的和目标
防雷安全监督检查旨在确保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能够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提高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降低雷电灾害风险。
二、检查内容
1. 防雷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是否制定防雷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防雷安全档案等。
2. 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定期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并验收合格。
3. 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测,是否及时报送检测报告。
三、监督检查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四月:重庆瑞鸥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五月:重庆市龙鹤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中心小学校;
六月:重庆市巴南区花石内引燃料经营部;
七月:重庆瑞鸥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八月:重庆市龙鹤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九月:重庆市巴南区花石内引燃料经营部、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花石小学;
2.随机抽查。镇内新开办的需进行防雷安全检测的单位。
附件5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经济发展岗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工商贸企业、餐饮住宿业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推动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实现工商贸企业“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使全镇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经发办从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有3名兼职人员,分别是:吴天碧、陈光英、孙静怡。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分管领导适时参加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根据辖区工商贸企业规模、危险程度、风险程度、从业人数、管理水平等五大因素。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级别企业,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工商贸、餐饮住宿企业
工业企业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商贸企业重点开展节假日、大型促销活动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住宿业重点检查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员工培训是否经常、服务质量是否达标、安全规定是否落实。
2.加油站及液化石油气
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罐的安全状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存储环节的安全监管。
3.电力安全
加强用电安全宣传,在树(房)线矛盾整治、“两违”治理、外力破坏防治等方面加强协同,确保用电安全。
4.燃气安全
聚焦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全覆盖排查整治;加强餐饮、住宿企业的可燃气体报警器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
5.消防安全
深化“生命通道”、厂房库房、商贸场所、餐饮、住宿企业等专项治理,多措并举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宣传提示。紧盯各重大节日时间节点,分时段组织对餐饮、住宿、商贸、工业企业等区域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检查指导。
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2025年1月 |
小桥流水农家乐、汉舍家常菜馆、凤梧超市、欣宏大酒楼 |
2025年2月 |
隆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古御工艺品有限公司、明杨木器厂 |
2025年3月 |
石龙小学天然气、花石小学天然气、文成万液化气经营店、熊存跃液化气经营店 |
2025年4月 |
巴山水休闲庄、野墅、不知山外民宿、江明生态园 |
2025年5月 |
重庆古御工艺品有限公司、隆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石龙谷漂流项目、凤梧超市 |
2025年6月 |
桂花湖生态园、镇伙食团天然气、品粮酒业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 |
重庆古御工艺品有限公司、隆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明杨木器厂 |
2025年8月 |
明杨木器厂、加油站、石龙谷漂流项目、凤梧超市 |
2025年9月 |
重庆古御工艺品有限公司、隆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杨文杰废品收购站、胡小蓉废品收购站 |
2025年10月 |
石龙小学天然气、花石小学天然气、隆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古御工艺品有限公司 |
2025年11月 |
文成万液化气经营店、熊存跃液化气经营店、野墅、不知山外民宿 |
2025年12月 |
明杨木器厂、重庆古御工艺品有限公司、隆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加油站 |
附件6
石龙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了切实加强场镇范围市政工程、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等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市政路段、公共化粪池、市政设施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加强市政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确保我镇场镇范围城镇建设服务系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确保城镇建设服务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亡人事故零发生。
二、执法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市政设施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分别是:王朝海、陈超。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分管领导适时参加监督检查。
三、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一)执法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业主单位分类,市政设施有主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处。
(二)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场镇市政设施业主单位,场镇地下管网设施业主单位;市政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占道经营业主单位。
2.重点检查内容。
(1)场镇道路及市政设施,背街小巷、广场的公共设施安全检查。包括检查场镇范围内的道路、桥梁、人行道、行道树、水篦子、下水道、人行护栏、垃圾桶(箱)、路灯、市政标示标牌、市政管线、广告招牌等安全;检查地下管网和化粪池安全;检查排查场镇排水管线、市政消防栓、窨井等地下管网设施;
(2)检查占道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
(3)落实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常态机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巡查监管制度;
(4)监督保洁服务公司每半年至少1次组织环卫人员开展作业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市政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镇政府或告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6)协助指导社区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协调公共安全以及居民安全教育等工作。
(7)协助安监部门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监管。
(8)协助社区落实经营业主的“门前四包”。
四、执法巡查计划
2025年1月 |
石居、花居、大桥、大兴、柏树11座公厕化粪池检查、清掏 |
2025年2月 |
检查市政工程至少1次,金星、白马、合路、柏树4个村垃圾收集设备安全巡查 |
2025年3月 |
石龙小学、石龙中学、花石小学、石龙卫生院、养老院化粪池安全检查 |
2025年4月 |
石龙社区、大桥新区市政设施检查 |
2025年5月 |
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员工安全培训 |
2025年6月 |
石龙社区经营户巡查整治不少于5个及标示标牌市政设施检查 |
2025年7月 |
石龙社区污水管网市政设施巡查 |
2025年8月 |
大兴大连大桥3个村垃圾收集设备安全巡查 |
2025年9月 |
清扫保洁服务人员安全培训、花石社区市政设施检查,道经营户巡查整改不少于2次处 |
2025年10月 |
中伦、大园2个村垃圾收集设施安全巡查至少1次 |
2025年11月 |
石龙社区占道经营户巡查整改不少于6次 |
2025年12月 |
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安全培训 |
附件7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规划建设岗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意识,有效避免建筑行业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强化监管,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努力保障辖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加强对建筑行业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
(二)督促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三)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不断完善管控措施,在危险源及关键要害区域,设置(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跳蹬坝二期传统村落保护建设施工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1月
(二)地灾点安全隐患汛前排查
检查时间:2025年2月。
(三)道路硬化施工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3月。
(四)农房建设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4月。
(五)暂不能复垦房屋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5月。
(六)地灾点安全隐患汛中巡查
检查时间:2025年6月。
(七)道路施工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7月。
(八)农房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8月。
(九)道路安全隐患排查
检查时间:2025年9月。
(十)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10月。
(十一)地灾点安全隐患汛后核查
检查时间:2025年11月。
(十二)耕保整改工作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
附件8
石龙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关于2025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根据市安委《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安委〔2021〕17号)要求,切实加强我镇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的形势稳定,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氛围,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计划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及文化建设工作,夯实安全文化基层基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强对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视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安全生产源头,确保全镇健康安全的文化市场环境。
二、检查范围
(一)文化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安全监管。
(三)负责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文化单位和重大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监管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安全监管。
(五)负责应急广播等播出传输设备安全监管。
(六)负责体育活动场所安全监管,负责体育场馆管理范围内设施安全监管。
三、检查计划安排
(一)2025年1月计划:开展石龙镇文物巡查工作。
(二)2025年2月计划:对区级文物覃家大院安全生产重点检查。
(三)2025年3月计划:对周氏木作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火灾隐患。
(四)2025年4月计划:对覃家大院、杨氏碉楼重点文物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火灾隐患。
(五)2025年5月计划:对各村居应急广播安全隐患检查。
(六)2025年6月计划:对镇重点文物、各村居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设施安全隐患检查。
(七)2025年7月计划:对巴渝木作展厅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安全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对各项指标存在隐患和安全漏洞的,严格逐项整治。
(八)2025年8月计划: 柏树村、合路村广播等传输设备排查整治。
(九)2025年9月计划:对白马村、花石社区广播等传输设备排查整治。
(十)2025年10月计划:卡丁车基地和体育场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以及经营场所安全监管。
(十一)2025年11月计划:对巴渝木作展厅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安全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对各项指标存在隐患和安全漏洞的,严格逐项整治。
(十二)2025年12月计划:对重点文物场所等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施进行年末安全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对各项指标存在隐患和安全漏洞的,严格逐项排查整治。
附件9
石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树牢“安全是最大的政治、最大的效益、最大的民生”理念,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和重点领域整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安全检查“一岗双责”制度,结合岗位职责,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整改复查的工作方法,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实现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1月,检查饮水保障安全;
(二)2月,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
(三)3月,检查上丰岩水库水上安全;
(四)4月,检查山坪塘安全;
(五)5月,检查农业企业生产安全;
(六)6月,检查山洪灾害点;
(七)7月,检查水库防汛抗旱、检查丰岩水库水上安全、下涧口水库自用船舶安全;
(八)8月,检查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丰岩水库水上安全、下涧口水库自用船舶安全;
(九)9月,检查红旗水库安全;
(十)10月,检查沼气安全;
(十一)11月,检查松材线虫除治情况;
(十二)12月,检查大连村木材加工厂安全。
附件10
石龙镇民生服务办公室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安全检查“一岗双责”制度,结合岗位职责,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整改复查的工作方法,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实现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 每季度对敬老院进行安全督促排查。
2. 每学年督促辖区学校(函幼儿园)排查、每年对镇卫生院进行排查。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 学校(含幼儿园)、敬老院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及演练、值班巡查等情况。
2. 医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全年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牵头单位 |
一月份 |
石龙敬老院、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民生服务办 |
三月份 |
大兴幼儿园、新区幼儿园 |
民生服务办 |
四月份 |
石龙敬老院、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民生服务办 |
六月份 |
石龙中学、石龙小学、花石小学 |
民生服务办 |
九月份 |
石龙敬老院、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民生服务办 |
十二月份 |
石龙敬老院、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民生服务办 |
十二月份 |
石龙卫生院 |
民生服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