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669T/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石滩府发〔2024〕6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石滩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滩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石滩府发〔2024〕6号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滩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207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机制》(巴南应急〔2023〕130号)和《关于备案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有关规定内容,现将《石滩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予以印发。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滩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了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207号)、《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机制》(巴南应急〔2023〕13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全市推行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镇属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2.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4. 风险分级管控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 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6.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7. 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8.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9.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10. 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1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12.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3. 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4.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5.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6.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7.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8.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9.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20.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 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及现场设备设施等运行的情况开展一次检查。
22. 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其中:1-4项作为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镇属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市安委会《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 (渝安委〔2018〕3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镇属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
1、石滩镇2024年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石滩镇2024年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石滩镇2024年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石滩镇2024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石滩镇2024年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石滩镇2024年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镇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以点带面”取得成效。通过强化对危化、烟花爆竹、职业病防治、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等“风险等级高、危险性大、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和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提升该几项工作整体的安全基本面。
(三)进一步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辖区重点企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镇安监办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33人,分别是余海(镇人武部长、副镇长,分管镇武装、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0.33人)、王琦(应急办负责人)、田浩(应急办工作人员)。
三、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法定工作日=2.33人×251天=585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83天)-其他执法工作日(71天)-非执法工作日(439天)=73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71天,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3人×2天=6天。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3人×5天=15天。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3人×10天=30天。
4.区安委会、区应急局等分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共计:2人×10天=2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429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共计:3人×10天=30天。
2.文件拟制、资料报送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共计:2人×30天=60天。
3.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1人×10天+2人×15天=40天。
4.病假、事假共计:3人×5天=15天。
5.检查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工作共计:3人×12天=36天。
6.参与区应急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共计:3人×12天=36天。
7.参加区消防工作会共计:3人×10天=30天。
8.参加区交通安全工作会共计:3人×10天=30天。
9.参加镇级其他工作会共计:3人×20天=60天。
10.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共计:2人×4天=8天。
11.参加民调工作及下村工作共计:2人×14天=28天。
12.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人×12天=36天。
13.组织召开镇级的相关安全工作会:3人×10天=30天。
四、直接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直接负责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危险品行业经营单位1家(加油站1家)。
(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经营单位5家(零售点5家)。
(三)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乡村道路隐患排查由石滩派出所、镇应急办和镇规建办共同负责,乡村道路隐患整治由镇规建办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由镇应急办和石滩派出所共同负责)。
(四)消防安全监管(由行业监管、公安消防、石滩派出所、村(居)委会组成。重点防火单位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派出所列管单位由派出所负责;其他单位(商户)由属地村(居)委会负责。应急办负责对消防安全的宣传、集中学习,对行业监管单位、各村(居)委会开展督查工作。
(五)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由镇应急办负责,石滩派出所、镇规建办、镇社事办、石滩卫生院、镇农服中心、各村(居)按工作方案要求的各自职责做好监管工作)。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85天)
(一)交通安全计划监督检查
1.乡村道路隐患排查计划:辖区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每半年全覆盖排查一次;交通执法检查每月4次,每次2人以上;劝导站安全督导采取随机抽查与巡频抽查相结合,每年全覆盖不少于24次。
2.每2个月开展一次片区驾驶员安全学习会:1、2月万能村;3、4月天台村;5、6月石滩河社区;7、8月方斗村;9、10月双寨村;11、12月石滩河社区。
3.责任领导余海,责任人王琦,配合人田浩。
(二)危险品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1.检查内容:辖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2.检查时间:每季度对1家危险品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检查1次。
3.责任领导余海,责任人王琦,配合人田浩。
(三)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1.对5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每半年检查1次。
2.责任领导余海,责任人王琦,配合人田浩。
(四)工商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抽查
1.检查内容:辖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2.检查时间:伟盛燃气公司、重庆渔读耕樵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巴南区巨和木业有限公司、重庆渝江水务公司石滩供水站、石滩镇污水处理站每季度检查一次。
3.责任领导余海,责任人王琦,配合人田浩。
(五)消防检查
1.将消防检查内容列入对企业的检查计划,主要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员工能否正确使用灭火器、烟雾传感器是否正常等消防工作,每季度最少一次。
2.检查时间:除重点防火单位、派出所列管单位外的其它消防单位(商户)由村(居)按属地管理原则季度检查1次,镇对村(居)及管理的消防单位季度开展1次消防安全督察检查或抽查。第一季度检查敬老院、中小学、幼儿园消防系列管单位4家;第二季度检查双寨村村辖区内消防系列管单位5家;第三季度检查敬老院、中小学、幼儿园4家;第四季度检查方斗村辖区内农家乐3家。
3.每月随机检查辖区楼栋住宅、“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
4.责任领导余海,责任人王琦,配合人田浩。
(七)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
1.监管内容:在春节前制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召开1次燃放安全工作会,集中开展1次燃放安全宣传,对重点部位拉横幅、喷绘警示标志,在禁放区域张贴禁放标志,在燃放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排人员值守。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划分的单位(部门)职责加强安全监管。
2.责任领导余海,责任人王琦,配合人田浩。
(八)辖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1.时间安排:从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的角度,每季度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建筑施工等项目建设单位检查不少于1家次。
2.检查内容:施工单位是否有安全预案、是否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的排查整治、是否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工人是否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等。
3.责任领导余海,责任人王琦,配合人田浩。
(九)专项现场抽查
1.对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现场执法抽查,具体抽查方案根据区应急局的通知要求制定。
2.责任领导余海,责任人王琦,配合人田浩。
石滩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应急办) | |||||||||||||||||
编制部门(盖章):石滩镇应急办 部门负责人:王琦编制人:田浩编制时间:2024年2月20日 | |||||||||||||||||
计划检查行业、单位基本情况 |
检查时间(月/次) |
备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分类 |
风险等级 |
规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 |
烟花爆竹零售户(8户) |
其他综合零售 |
黄色 |
5 |
5 |
5 |
|||||||||||
2 |
重庆特种油品销售公司石滩加油站 |
机动车燃油零售 |
橙色 |
1 |
1 |
1 |
1 |
||||||||||
3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伟盛燃气公司经营部 |
燃料零售 |
红色 |
1 |
1 |
1 |
1 |
||||||||||
4 |
重庆市巴南区巨和木业有限公司 |
锯材加工 |
黄色 |
1 |
1 |
1 |
1 |
||||||||||
5 |
重庆渔读耕樵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加工 |
黄色 |
1 |
1 |
1 |
1 |
||||||||||
6 |
中小学、幼儿园 |
教育 |
蓝色 |
1 |
1 |
||||||||||||
7 |
重庆渝江水务公司石滩供水站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蓝色 |
1 |
1 |
1 |
1 |
||||||||||
8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污水处理厂 |
污水处理 |
黄色 |
1 |
1 |
1 |
1 |
||||||||||
9 |
双寨村农家乐(消防安全)(5家) |
餐饮服务 |
蓝色 |
5 |
|||||||||||||
10 |
方斗村农家乐(消防安全)(3家) |
餐饮服务 |
蓝色 |
3 |
|||||||||||||
11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敬老院(消防安全) |
老年人服务 |
黄色 |
1 |
1 |
||||||||||||
12 |
道路交通 |
交通违法执法 |
红色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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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石滩镇应急办现有工作人员2人,年度计划对5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6家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日常监督检查40次。其中,对5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执行监督检查10次(年初和年中各1次/家);对1家危化品企业执行监督检查4次;对8家农家乐、敬老院、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16次;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每月8次,共48次。 | |||||||||||||||||
分管领导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
附件2:
石滩镇2024年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镇规建办执法人员总数4人,分别是杨讯(镇人大副主席、欧征察(规建环保办负责人)、刘存铖(规建环保办工作人员)、张永国(规建环保办工作人员)。
三、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法定工作日=4人×251天=1004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004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68天)-非执法工作日(782天)=5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68天,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4人×2天=8天。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4人×5天=20天。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人×10天=40天。
4.区交通局、区住建委、区规资局、区征地服务中心、区环保局等分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共计:10人×10天=10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782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共计:4人×10天=40天。
2.文件拟制、资料报送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共计:4人×30天=120天。
3.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2人×10天+2人×15天=50天。
4.病假、事假共计:4人×5天=20天。
5.检查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工作共计:4人×12天=48天。
6.参与区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共计:4人×60天=240天。
7.参加镇级其他工作会共计:4人×30天=120天。
8.参加民调工作及下村工作共计:4人×14天=56天。
9.参加党群活动共计:4人×12天=48天。
10.组织召开镇级的相关安全工作会:4人×10天=40天。
三、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农房建设管理方面
在建房过程中,要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和节前节后大排查,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每月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抽查监督巡查,全年共下村抽查巡查农房安全不少于24余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发放整改通知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发放停工通知书,督促产权人限期排除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隐患。
(二)地质灾害防治方面
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大排查力度,配合接龙规资所、136驻镇队员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动态排查、巡查、复查和核查,汛期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查,非汛期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并做好记录。对已损毁丢失的标志标牌进行重新制作安装,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积极开展演练,每年汛前至少1次组织村社干部和监测员,对辖区内的所有地灾点开展演练。对地质灾害频发区(段)和不适宜人员居住的区域,积极沟通协商,拟定搬迁方案,动员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
(三)在建工程安全方面
一是合同约定安全条款。每个项目合同都严格约定安全工作条款,明确施工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的主体责任。二是技术交底会强调安全工作。在开工前的技术交底会上,对施工单位要大谈特谈安全工作,要求施工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和投入,树立安全工作就是效益,就是利润的观点。三是要重视过程安全监管。在项目管理中,坐在办公室里讲安全谈安全,就是最大的不安全。所以,规建办对每个项目都要不定期进行安全督察,到工地现场,查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标识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对于在建项目,至少每周开展1次不定期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拒不配合的施工单位,责令其立即停工,待整改完成后恢复施工。
(四)危房安全工作
组织各村居对全镇内的所有农村危房进行大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制作发放危房警示牌,对能够及时排危的督促产权人限期排危,对于不能短期内排危的,要一一张贴警示牌,发放告知书,设置警示标志,落实产权人的主体责任,积极做好危房的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区住建委,摸清全镇的城镇危房基本情况对所有的D级危房设置警示标志,定期开展检查,防止出现人员回流的现象,切实做好危房的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农房安全抽查监管,每月不低于2次,汛期每月不低于4次。
(五)农村公路建设及安全管护方面
每周定期检查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情况,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安全责任书,安全施工方案,道路安全巡查表等,有效落实交通建设安全规范。在建项目每周至少检查1-2次,同时镇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推进会,分析安全形势及时整改问题。督促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防止监理“监”,监理不“管”情况发生。我镇拟根据“四好”公路要求,积极调整完善农村公路管护办法,建立管护队伍,定路段到人,严格考核兑现,达到路面整洁,边沟畅通,护栏完好,标牌齐全的管护效果。实行镇对村专项损毁道路补助机制,建立管用的损毁道路整治办法,明确各村职责。定期对临水临崖、弯急坡陡、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设备设施隐患排查,对排查有隐患的问题及时整治,通过有力管护和损毁路段整治,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石滩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建办) | |||||||||||||||||
编制部门(盖章):石滩镇规建办部门负责人:欧征察编制人:刘存铖、张永国编制时间:2024年2月20日 | |||||||||||||||||
计划检查行业、单位基本情况 |
检查时间(月/次) |
备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分类 |
风险等级 |
规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 |
在建农房安全(施工期间) |
房屋建筑 |
黄色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
2 |
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 |
地质灾害 |
橙色 |
4 |
4 |
4 |
4 |
8 |
8 |
8 |
8 |
8 |
4 |
4 |
4 |
||
3 |
危房安全(含城镇危房) |
房屋建筑 |
橙色 |
2 |
2 |
2 |
2 |
4 |
4 |
4 |
4 |
4 |
2 |
2 |
2 |
||
4 |
农村公路/桥梁设施安全 |
锯材加工 |
黄色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
5 |
在建工程(施工期间) |
建筑施工、公路交通 |
黄色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
合计 |
16 |
16 |
16 |
16 |
22 |
22 |
22 |
22 |
22 |
16 |
16 |
16 |
|||||
说明:石滩镇规建办现有工作人员3人,年度计划对5个地灾隐患点开展日常巡查68次。 | |||||||||||||||||
分管领导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
附件3:
石滩镇2024年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行业监管单位饮水安全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禁限用农药管理、农药施用安全间隔期、农机操作安全、森林防火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行业安全教育、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镇农服中心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9人,分别是刘建(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镇农服中心,1人)、农服中心负责人江丹,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张耀华、张令、肖炳镇、游悠、蒋平指、熊泽禄、任黎。
三、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法定工作日=9人×251天=2259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2259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43天)-非执法工作日(1408天)=608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43天,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9人×2天=18天。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9人×5天=45天。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9人×10天=90天。
4.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等区级部门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共计:9人×10天=9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1408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共计:9人×10天=90天。
2.文件拟制、资料报送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共计:9人×30天=270天。
3.公务员(事业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9人×10天+9人×15天=225天。
4.病假、事假共计:9人×5天=45天。
5.检查指导业务管辖企业、单位工作共计:9人×12天=108天。
6.参与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共计:9人×12天=108天。
7.参加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会共计:3人×10天=30天。
8.参加区汛期安全、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会共计:3人×10天=30天。
9.参加镇级其他工作会共计:9人×20天=180天。
10.参与区森林防火工作会共计:3人×4天=12天。
11.参加民调工作及下村工作共计:8人×14天=112天。
12.参加党群活动共计:9人×12天=108天。
13.组织召开镇级的相关安全工作会:9人×10天=90天。
四、直接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直接负责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重要水利设施安全监管(11个:重庆渝江水务公司石滩供水站、万能村大围社饮水工程、万能村黄泥沟饮水工程,天台村天生桥社饮水工程、天台村白石社饮水工程,双寨村和平社饮水工程、双寨村双寨子社饮水工程,升平坝水库、梯子口水库、老虎岩水库、黄泥沟水库):监管水厂制水用药、用电及设施安全,对汛期水库大坝、溢洪渠、放水设施安全开展汛前、汛中、汛后安全检查,抽查山坪塘防溺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农资经营单位(门市)农资、农机安全监管(4家:重庆顺友稻米种植专业合作社、重庆市巴南区石滩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石滩高义强农资门市、巴南区昌印农资经营部):监管假劣农资、禁限用农药销售情况,检查农机机具牌证、操作资质、作业安全。
(三)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种植安全监管(12家:重庆市一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半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梦三收农业专业合作社、重庆李尚网来农业专业合作社、重庆市巴南区盐井坝水果种植股份合作社、重庆响山坡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重庆禾蕴佳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重庆鸿禾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重庆市巴南区宝力茶厂、巴南述伦种养家庭农场、巴南区毛家坪家庭农场、天台村种植大户杨星才):监管禁限用农药施用及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和农事记录填写情况。
(四)森林防火单位安全监管:森林防火期内,对7个森林防火固定(临时)卡点、6家林区农家乐、2家木材加工厂、辖区电力设施、庙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防火措施。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608天)
(一)重要水利设施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1.重要水利设施隐患排查计划:辖区7个农村饮水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每半年全覆盖排查一次,4座水库汛期前、中、后安全隐患排查不少于3次;饮水安全保障执法检查每季度1次,每次2人以上;水库汛期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2人参加。
2.每年开展1次饮水工程管水员、水库库管员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
3.责任领导刘建,责任人江丹,配合人员肖炳镇、张耀华。
(二)农资经营单位(门市)检查
1.检查内容:每月对辖区4家农资经营单位(门市)、游摊落实禁售假冒伪劣农资、禁限用农药制度情况,农药进销存台账建立情况;查验销售的农机是否具备合格牌证。
2.检查时间:每月对4家农资经营单位(门市)检查1次,每次2人参加。
3.责任领导刘建,责任人江丹,配合人员蒋平指、熊泽禄、张令。
(三)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检查
1.对辖区12家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参加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农药施用、农机操作安全、农事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2.检查时间:每季度开展常规检查不少于1次。在小春、大春备耕期间及重要农时加密检查频次,全年开展检查不少于10次,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2人。
3.责任领导刘建,责任人江丹,配合人员蒋平指、熊泽禄、游悠。
(四)森林防火单位安全监管
1.检查内容:森林防火期内,对7个森林防火固定(临时)卡点、6家林区农家乐、2家木材加工厂、辖区电力设施、庙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问题排查整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在森林高火险期,对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守卡员、护林员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检查时间:进行森林防火期,对辖区重点防火责任单位开展1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销号闭环管理;重要节假日,开展护林员、守卡员履职检查不少于2次;森林高火险期,每周对护林员、守卡员履职检查不低于2次,每次参与人员不少于2人。
3.责任领导刘建,责任人江丹,配合人员任黎。
(五)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检查
1.检查内容:施工单位是否有安全预案、是否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配备安全设施(措施)、警示标志、工人是否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等。
2.检查时间: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参加人员不少于2人。
3.责任领导刘建,责任人江丹,配合人员肖炳镇、蒋平指、熊泽禄、任黎。
(六)专项现场抽查
1.对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现场执法抽查,具体抽查方案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通知要求制定。
2.责任领导刘建,责任人江丹,配合人员肖炳镇、蒋平指、熊泽禄、任黎。
石滩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农服中心) | |||||||||||||||||
编制部门(盖章):石滩镇农服中心部门负责人:江丹编制人:任黎编制时间:2024年2月20日 | |||||||||||||||||
计划检查行业、单位基本情况 |
检查时间(月/次) |
备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分类 |
风险等级 |
规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 |
农村饮水工程7个、水库4座 |
水利 |
黄色 |
1 |
2 |
2 |
2 |
2 |
2 |
1 |
|||||||
2 |
农资经营单位(门市)4家 |
农资、农机销售及社会化服务 |
黄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3 |
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12家 |
农业生产 |
黄色 |
2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
4 |
森林防火固定(临时)卡点7个、林区农家乐6家、木材加工厂2家 |
森林防火 |
黄色 |
2 |
1 |
2 |
2 |
1 |
8 |
8 |
8 |
2 |
|||||
合计 |
2 |
3 |
4 |
5 |
7 |
5 |
12 |
12 |
12 |
5 |
2 |
2 |
|||||
说明:石滩镇农服中心现有工作人员8人,年度计划对农村饮水工程7个、水库4座开展监督检查12次;对4家农资经营单位(门市)开展监督检查12次;对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12家开展监督检查13次;对森林防火固定(临时)卡点7个、林区农家乐6家、木材加工厂2家开展监督检查34次。 | |||||||||||||||||
分管领导意见:检查人员签名: |
附件4:
石滩镇2024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镇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以点带面”取得成效。通过强化对危化品、农家乐、商超及风险等级高、危险性大、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提升行业主管工作整体的安全基本面。
(三)进一步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辖区重点企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镇经发办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人,分别是贺康金(镇组织委员,分管镇党群办、经发办,0.5人)、向琦(经发办主任)、雷欢(经发办工作人员)。
三、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5人×250天=625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25天)-其他执法工作日(81天)-非执法工作日(442天)=10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81天,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3人×2天=6天。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3人×5天=15天。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3人×10天=30天。
4.区商务委、经信委等分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共计:3人×10天=3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442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共计:3人×10天=30天。
2.文件拟制、资料报送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共计:2人×30天=60天。
3.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2人×10天+1人×5天=25天。
4.病假、事假共计:3人×5天=15天。
5.检查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工作共计:3人×12天=36天。
6.参与区分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共计:3人×12天=36天。
7.参加区商务委工作会共计:3人×10天=30天。
8.参加区旅游安全工作会共计:3人×10天=30天。
9.参加镇级其它工作会共计:3人×20天=60天。
10.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共计:3人×4天=12天。
11.参加民调工作及下村工作共计:3人×14天=42天。
12.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人×12天=36天。
13.组织召开镇级的相关安全工作会:3人×10天=30天。
四、直接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品行业经营单位2家(伟盛燃气、液化气罐石滩配送点)。
(二)工业企业(领域)经营单位5家。
(三)商贸企业(领域)经营单位3家。
(四)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农家乐11家)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04天)
(一)危险品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1.检查内容:辖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2.检查时间:每季度对2家危险品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1次。
3.责任领导贺康金,责任人向琦,配合人雷欢。
(二)工业企业安全计划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辖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2.检查时间:每月对抽查2家工业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1次。
3.责任领导贺康金,责任人向琦,配合人雷欢。
(三)商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1.对2家商超每月检查1次。
2.责任领导贺康金,责任人向琦,配合人雷欢。
(四)旅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抽查
1.检查内容:辖区农家乐、民宿消防安全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检查时间:每月对11家旅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抽查1次。
3.责任领导贺康金,责任人向琦,配合人雷欢。
(五)专项现场抽查
1.对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现场执法抽查,具体抽查方案根据区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制定。
2. 责任领导贺康金,责任人向琦,配合人雷欢。
石滩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发办) | |||||||||||||||||
编制部门(盖章):石滩镇经发办 部门负责人:向琦编制人:刘顺洁编制时间:2024年2月21日 | |||||||||||||||||
计划检查行业、单位基本情况 |
检查时间(月/次) |
备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分类 |
风险等级 |
规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 |
十一居民宿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1 |
1 |
|||||||||
2 |
重庆特种油品销售公司石滩加油站 |
机动车燃油零售 |
蓝色 |
1 |
1 |
1 |
|||||||||||
3 |
重庆市巴南区宝力茶厂 |
工业企业 |
蓝色 |
1 |
1 |
1 |
1 |
||||||||||
4 |
液化气罐食堂配送点 |
燃料零售 |
蓝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5 |
重庆市巴南区巨和木业有限公司 |
工业企业 |
蓝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
6 |
重庆市巴南区新合作六友土特产品加工厂 |
工业企业 |
蓝色 |
1 |
1 |
1 |
1 |
||||||||||
7 |
石滩电站 |
工业企业 |
蓝色 |
1 |
1 |
1 |
1 |
||||||||||
8 |
重庆渝江水务公司石滩供水站 |
工业企业 |
蓝色 |
1 |
1 |
1 |
1 |
||||||||||
9 |
凤梧超市 |
商贸零售 |
蓝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10 |
星之源超市 |
商贸零售 |
蓝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
11 |
刘佳花园农家乐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1 |
||||||||||
12 |
宏瑜山庄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
13 |
樟逸山庄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
14 |
兄弟山庄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1 |
||||||||||
15 |
草房湾农家乐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1 |
||||||||||
16 |
森林人家农家乐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1 |
1 |
|||||||||
17 |
晟吉农家乐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1 |
||||||||||
18 |
农贸市场 |
商贸零售 |
蓝色 |
1 |
1 |
1 |
|||||||||||
19 |
伟盛燃气 |
燃料零售 |
蓝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20 |
巴石农家乐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
21 |
恩典家园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1 |
||||||||||
22 |
重庆隐逸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 |
蓝色 |
1 |
1 |
1 |
|||||||||||
合计 |
蓝色 |
5 |
22 |
4 |
22 |
4 |
4 |
4 |
4 |
22 |
4 |
4 |
5 |
104 | |||
说明:石滩镇经发办现有工作人员3人,年度计划对5家工业企业执行日常监督检查23次,3家商贸经营单位执行日常监督检查19次,3家危化品企业执行监督检查20次,11家农家乐执行监督检查42次。 | |||||||||||||||||
分管领导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
附件5:
石滩镇2024年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石滩镇文服中心以创建国家文明镇为契机,外树形象,内塑素质,不断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好全镇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我镇文化产业的繁荣和发展。
(二)“以点带面”取得成效。通过加强对镇村(社区)农家书屋等文化阵地的日常监管,加强广播电视领域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与管理,提升该几项工作整体的安全基本面。
(三)进一步增强文物安全保障能力。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
二、监督检查人员
安全责任领导:熊萍;责任人:崔世海;配合人:向佳春、陈怡旭。
三、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强镇村(社区)农家书屋等文化阵地的日常监管。
按照按区文旅委要求开展巡查监管工作,每年对辖区内的农家书屋安全检查最低不少于12次,坚决查处各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
(二)加强广播电视领域的日常监管。
按照按区文化委要求开展巡查监管工作,原则上每个季度检查1次,每年对辖区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检查最低不少于4次。
(三)进一步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与管理。
坚决查处各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严防营业性演艺团体(个人)出现演出内容低俗甚至导向错误,擅自更改节目等情况,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做好学校及周边秩序整治,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全年不少于12次,确保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四)按照重庆市巴南区体育局《关于对全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开展日常检查。
全年不少于4次,发现体育器材损坏的,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发现或接到报告有刻意损坏器材者,按照体育器材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及时排除。
(五)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
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文物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开展一次文物安全检查评估。对辖区2 处区(县)保护文物单位安全检查每月1次,对辖区 89 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检查每半年1次。全年巡查文物点93人次,完成区下达的文物管理和保护的工作任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确保我镇文物安全。
(六)加强文化工作者思想素质建设。
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开拓创新。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加强对村级管理员的培训,每年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使其能适应新时期下文化工作的需要。
安全责任领导:熊萍,责任人:崔世海,配合人:向佳春、陈怡旭。
石滩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文化服务中心) | |||||||||||||||||
编制部门(盖章):石滩镇文化服务中心部门负责人:崔世海编制人:陈怡旭编制时间:2024年2月21日 | |||||||||||||||||
计划检查行业、单位基本情况 |
检查时间(月/次) |
备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分类 |
风险等级 |
规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 |
村(社区)(5个) |
农家书屋 |
黄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2 |
镇中、小学、幼儿园 |
教育 |
黄色 |
1 |
1 |
1 |
1 |
1 |
1 |
||||||||
3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丁丁文具店 |
文具零售 |
黄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4 |
重庆市巴南区双双文具店 |
文具零售 |
黄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5 |
村(社区)健身点 |
健身器材 |
蓝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6 |
双寨村农家乐(5家) |
意识形态领域 |
黄色 |
1 |
1 |
1 |
1 |
1 |
1 |
||||||||
7 |
方斗村农家乐(3家) |
意识形态领域 |
黄色 |
1 |
1 |
1 |
1 |
1 |
1 |
||||||||
8 |
万能村农家乐(1家) |
意识形态领域 |
黄色 |
1 |
1 |
1 |
1 |
1 |
1 |
||||||||
9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敬老院 |
健身器材 |
蓝色 |
1 |
1 |
1 |
1 |
||||||||||
10 |
村(社区)(5个) |
广播设施 |
黄色 |
1 |
1 |
1 |
1 |
1 |
1 |
||||||||
11 |
村(社区)(5个) |
文物点 |
黄色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说明:石滩镇文服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人,年度计划对2家文具店(零售)户、5个村(社区)农家书屋、广播设施执行日常监督检查42次。其中,对2家文具店(零售)户执行监督检查24次(年初和年底各1次/家);对5个村(社区)农家书屋、健身设施执行监督检查24次;对9家农家乐、敬老院、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检查28次,对2处区(县)保护文物单位安全检查每月1次,对辖区89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检查每半年1次。 | |||||||||||||||||
分管领导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