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669T/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石滩府发〔2024〕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石滩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9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滩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巴南政法〔2024〕11号)文件精神,经镇领导同意,现将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按照区级安排部署,决定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春季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住人、控发案”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排查发现、服务管理、应急处置力度,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优势,逐家逐户、逐人见面、逐一核查,全面摸清患者底数;根据季节性特点加大随访频次和管控力度, 逐人落实分色分类分级管理;对病情复发,有肇事肇祸风险的及时果断处置,坚决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力确保我镇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5月31日前,规范管理率较去年同期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面访率、规律服药率达到90%,体检率达到85%。全镇无肇事肇祸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影响的案(事)件发生,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市、进京流浪、滋事。
三、重点措施
(一)深入排查发现
一是疑似患者排查。各村(社区)在5月31日前,完成2轮拉网式排查,镇综合管理小组结合“一标三实”、网格走访、矛盾排查等,掌握本辖区常住、暂住、流浪或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况。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附件2)开展排查,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要及时送诊送治,定期填报《精神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复核登记表》(附件3),逐一甄别销号。二是失访患者排查。各村(社区)要加强失访患者动态排查,及时掌握信息,建立失访患者台账(附件4),成立由镇干部、村社干部、公安干警及亲属组成的失访患者一对一查找专班,通过走访调查、技术手段等查清失访患者下落,对长期失访患者,依法启动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程序。
(二)患者现实状况核查
在2024年4月30日前对所有在册患者开展一次全覆盖联合随访,并完成一轮全覆盖诊断评估,逐一见面核实病情,按照随访探视赋分标准,重新研判评估红、橙、黄、绿四色风险等级,客观反映风险状况,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及时上报本级难以处置的问题隐患。
(三)加强患者综合管理
一是落实患者监护责任。在3月31日前,结合随访,全面梳理辖区患者服药、监护情况,建立监护及服药台账(附件4),镇综合管理小组对无监护、弱监护患者要及时指定、补强监护人,落实患者日常监管责任、医疗及生活费用。二是村(社区)联合服务小组在随访中,加强家属健康教育,帮助监护人更好地落实监护责任;经评估需住院治疗的,要及时送往指定医院收治。
(四)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月31日前组建应急处突队伍,梳理更新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一次处突人员培训及演练,确保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紧急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就地及时、有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风险叠加。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患者肇事肇祸,辖区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做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五)加快规范信息化管理
各村(社区)3月31日前利用“社会.渝悦.精神卫生”手机端应用开展联合随访,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数据的严谨性、真实性,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到镇综合管理小组,镇综合管理小组反馈至区卫生健康委,推动应用不断迭代升级。
(六)严格遵守程序规范
未经案件调查和司法鉴定确认的,不得主观以“(疑似)精神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表述上报案(事)件情况,对已确认在库的患者可以注明系在库患者,但仍需明确其作案时
精神状态尚待调查鉴定。
四、职责分工
(一)镇社事办。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负责专项行动日常推进、管理工作,收集掌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二)镇平安办。将春季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纳入平安报表、平安稳定问题清单、平安建设督查,主要负责评估等级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
(三)镇卫生院。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开展诊断治疗、评估,协同开展患者信息交换、随访管理、应急医疗处置及家属健康指导,对基层工作人员提供随访技术指导,协调区精卫中心评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
(四)石滩派出所。牵头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协助送医治疗;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强制医疗;配合开展联合随访,协助镇查找失访患者;协助民政部门查找流浪乞讨患者原籍;开展处突人员培训和应急处突演练。
(五)镇司法所。发挥重点人群专项组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对多重重大风险人员组织多部门会商处置,协调处置其他有关重要事项。指导开展精神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中的患者服务管理和信息交换工作,为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六)镇综合管理小组。全面开展排查工作,特别是失访、间断服药、持续未服药、无监护、弱监护、流动暂住、病情反复发作等特殊患者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综合研判每名特殊患者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解决患者查找、服药、监管、送医等实际问题,确保患者有人管、有药吃。对服药依从性差、无(弱)监护、有肇事肇祸风险的患者全面实施长效针剂治疗。
(七)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在镇综合管理小组指导下开展排查发现和服务管理工作。依托网格开展失访、间断服药、持续未服药、无监护、弱监护、流动暂住、病情反复发作等特殊患者情况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告综合管理小组,并针对性的采取工作措施,确保“应排尽排,应管尽管”。开展联合随访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动态掌握患者病情、治疗、服药、监护等情况,需要住院的及时送往指定医院收治,发现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要及时报警并做好先期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及时进行专项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统筹组织,确保患者发现到位、评估到位、风险干预到位。
(二)落实督导,严格考核。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不定期通报,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尤其是涉及考核的疑似患者排查、诊断评估将纳入定期督办;对因工作责任、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案(事)件的,坚决倒查问责。
(三)扎实推进,做好信息报送。4月起,各村居每月3日、23日前,将附件3电子件和纸质件报送至镇社事办夏勇,邮箱1262804455@qq.com。
附件:1. 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时序表
2. 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
3. 精神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复核登记表
4. 严重精神障碍重点患者台账
附件1
石滩镇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方案任务时序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全面利用“社会∙渝悦∙精神卫生”手机端应用开展联合随访 |
各村居 |
3月31日 |
|
2 |
建立重点患者台账 |
各村居 |
3月31日 |
|
3 |
完成第一轮拉网式排查、查找失访患者 |
各村居、派出所 |
4月15日 |
|
4 |
开展一次集中联合随访 |
各村居 |
4月30日 |
|
5 |
开展一轮全覆盖诊断评估 |
各村居、派出所、卫生院 |
4月30日 |
|
6 |
开展联合调研督导 |
平安办、社事办、各村居、卫生院、派出所 |
4月30日 |
|
7 |
梳理更新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处突人员培训和应急处突演练 |
各村居、派出所 |
5月31日 |
|
8 |
完成第二轮拉网式排查 |
各村居 |
5月31日 |
附件2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
指导语:为促进公众健康,我们需要了解您身边的人(居委会的居民,村里的人,家中的人)是否曾经出现以下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没好,都请您回答我们的提问。我们保证对您提供的信息保密,谢谢您的帮助。现在请问您,有没有人发生过以下情况:
住址: 姓名: 性别:
1. 曾在精神科住院治疗。 有 没有
2. 因精神异常而被家人关锁。 有 没有
3. 无故冲动,伤人、毁物,或无故离家出走。 有 没有
4. 行为举止古怪,在公共场合蓬头垢面或赤身露体。 有 没有
5. 经常无故自语自笑,或说一些不合常理的话。 有 没有
6. 变得疑心大,认为周围人都针对他或者迫害他。 有 没有
7. 变得过分兴奋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爱惹事、到处乱跑等。 有 没有
8. 变得冷漠、孤僻、懒散,无法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有 没有
9. 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 有 没有
填表说明:
1.本清单用于精神障碍患者发现工作,调查员对知情人调查提问时填写,或用于精神障碍相关知识的大众健康教育。
2.调查提问时逐条向知情人解释清楚,使知情人真正了解问题的含义。
3.每个问题答“有”或“没有”。
4.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清单中的一种情况时,应当进一步核实该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由调查员填写《精神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复核登记表》(1)-(8)项。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复核登记表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 村(居委会)
编号 |
姓名 (1) |
性别(2) |
年龄(3) |
工作单位及职业 (4) |
家庭详细地址和电话 (5) |
监护人姓名 (6) |
与监护人关系 (7) |
符合线索调查问题清单第几条(8) |
精神科执业医师 诊断情况 |
精神科执业医师签名及日期 | ||
诊断(9) |
签名及 日期(10) |
诊断复核(11) |
签名及 日期(12) | |||||||||
1 |
||||||||||||
2 |
||||||||||||
3 |
填表说明:
1.以村居为单位汇总调查员上报《精神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复核登记表》,并报送至镇街社事办,镇街社事办汇总辖区所有村居登记表后交辖区医疗卫生单位。
2.医疗卫生单位将《精神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复核登记表》上报至区精神卫生中心,待下一步诊断。
3.精神科执业医师对确定严重精神障碍诊断的,在第(9)项“诊断”栏中填写疾病名称;对不能确定诊断的,在“诊断”栏中填写“待核查”;对排除诊断的,在“诊断”栏中填写“排除”,由精神科执业医师在第(10)项签名。
4.不能确定诊断的,请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检查诊断,在第(11)项“诊断复核”栏中填写疾病名称,由精神科执业医师在第(12)项签名。
5.本表填写完整后,原件保存在区精神卫生中心,并电子件上报至区卫生健康委进行区内相关部门信息交换。
填表单位名称: 填 表 人: 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日
诊断机构名称: 主管人员: 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日
诊断复核机构名称: 主管人员: 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
附件4
重庆市巴南区严重精神障碍重点患者台账
(失访患者排查管控台账)
填报单位: 填 表 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编号 |
患者姓名(1) |
性别(2) |
身份证号(3) |
户籍地址(4) |
失访前居住 地址(5) |
目前诊断(6) |
联系人(7) |
联系电话(8) |
失访 时间(9) |
最后一次随访情况(只填写2022年以来失访的患者情况) |
查找情况 (12) |
备注 | |
是/否危险性评级3级及以上(10) |
是/否病情不稳定(11) | ||||||||||||
1 |
|||||||||||||
2 |
|||||||||||||
3 |
填表说明:
1.本表只填写报表截止日时仍失访的患者,既往失访现已找回的不在此表填写。
2.(11)项只填写2023年1月1日之后失访的患者最后一次随访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严重精神障碍重点患者台账
(弱监护及不规律服药患者台账)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址 |
现住地址 |
目前诊断 |
村居干部及联系电话 |
监护人 |
与患者关系 |
联系 电话 |
患者 风险等级 |
监护情况 |
服药情况 | |||||||
监护好 |
监护弱 |
监护差 |
无监护 |
是否服药 |
是否规律服药 |
不服药原因 | ||||||||||||||
是 |
否 |
是 |
否 | |||||||||||||||||
1 |
||||||||||||||||||||
2 |
||||||||||||||||||||
3 |
||||||||||||||||||||
填报说明: 1.患者风险等级:①红、②橙、③黄、④绿 2.村居干部联系人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组长。 3.监护弱/差:至少包含以下一项。①法定监护人为患者父母,与患者共同居住,其中有一位年龄已经65岁及以上的,由居民委员会判断; ②法定监护人与患者共同居住,且符合重度残疾认定,由居民委员会判断; ③法定监护人与患者共同居住,且自身亦为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管理患者,由居民委员会会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判断; ④患者与监护人不在一起居住; ⑤经街道(镇)认定的其他情况。 4.不服药原因包括:①不属于六类疾病;②监护人责任不到位;③监护人为弱监护;④路程遥远,开药不方便;⑤家庭经济困难,无经济能力;⑥属于六类疾病,患者拒绝服药;⑦其他原因,需备注。 |
填 表 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