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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669T/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石滩府发〔2024〕1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石滩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15 [ 发布日期 ] 2024-04-19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滩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及职能职责的通知

村(社区)、镇属各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镇领导同意,现将《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关进一步明确石滩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及职能职责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滩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及职能职责的方案


为做好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按照《重庆市巴南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及职能职责。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机构组织

(一)综合管理小组

组  长:陈  洪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世东    镇统战委员、政法委员

     朱德惠    镇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夏  勇    镇社事办负责人

李  强    镇平安办负责人

黄  磊    镇卫生院书记、院长

郭文童    镇司法所负责人

陈均梅   石滩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  勇    万能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世芬    方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彭行军    双寨村第一书记

杨  雄    天台村第一书记

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事办,由镇政法委员任办公室主任,社事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

由患者实际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精神病防治医生、驻村(社区)民警、基层民政专干、村(社区)康复协理员、网格员、患者监护人等为成员,为患者逐人建立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或关爱帮扶小组,落实日常服务管理责任。

二、职能职责

(一)综合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镇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强化督查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镇平安办主要负责评估等级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镇卫生院主要负责3级及以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镇派出所按相关职能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综合管理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

(二)精防医生:为患者提供定期随访,并做好电子及纸质档案填写,对患者及其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生活技能训练,护理等康复指导;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镇平安办,协助监护人和镇相关单位将患者护送界石精神专科医院或重庆市精卫中心治疗;为患者提供每年至少一次的健康体检,在精神科医生的指导下指导患者服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药物治疗方案,协助精神科医生做好应急医疗处置;完成“社会·渝悦·精神卫生”系统联合随访的录入。

(三)村(社区)民警:及时将患者信息录入公安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公安机关分类分级动态管控要求开展随访,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配合村居、精防医生做好每月的重精患者随访工作;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镇平安办,协助监护人或镇相关单位将患者护送界石精神专科医院或重庆市精卫中心治疗;迅速处置患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依法实施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严防发生恶性案件;完成“社会·渝悦·精神卫生”系统联合随访的录入。

(四)村居综治专干:为患者提供定期随访,做好随访记录,照片资料,及时录入重精综治系统,组织患者参加每年重精评审,做好出入库的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做好日点名上报,重精风险排查、重精患者服药、住院出院等工作,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镇平安办,按照相关救治政策实施救助;完成“社会·渝悦·精神卫生”系统联合随访的录入。

(五)监护人:积极配合小组工作,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承担患者日常生活照料看管义务;按照医嘱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引导患者逐渐适应社会,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发现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立即向镇平安办或社事办以及镇派出所报告,配合将患者护送界石精神专科医院或重庆市精卫中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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