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5972/2024-00005 | [ 发文字号 ] | 天星寺府发〔2024〕4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天星寺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7 |
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星寺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驻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经镇政府同意,制定了《天星寺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年度计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星寺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基本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镇、村(居)相关部门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风险分级管控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7.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8.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10.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1.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3.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5.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6.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7.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8.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9.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0.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及现场设备设施等运行的情况开展一次检查;
22.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镇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镇属各部门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天星寺镇应急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天星寺镇规建环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天星寺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天星寺镇经发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天星寺镇社事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天星寺镇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天星寺镇应急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镇各类安全事故无人员死亡。
(二)通过强化对烟花爆竹等“风险等级高、危险性大、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加强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和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提升该几项工作整体的安全基本面。
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乡村道路隐患排查由镇规建环办、镇应急办和天星寺派出所共同负责,乡村道路隐患整治由镇规建环办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由镇应急办和天星寺派出所共同负责。
(二)消防安全监管。由镇应急办负责,专职消防队、各村(居)民委会共同监管,镇应急办负责对村(居)消防安全的督察督导。
(三)烟花爆竹监管。全镇烟花爆竹销售店9家。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由镇应急办负责,天星寺派出所、天星寺市场监管所、各村(居)按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管。辖区安全生产由镇应急办抓总,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时段,联合各“一岗双责”部门开展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督促和检查各“一岗双责”部门开展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完善相关资料,定期向镇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62天)-非执法工作日(136天)=10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62天:参与区级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1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5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5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13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2天;病假、事假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4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
(一)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交通执法检查每月4天次,每次2人以上,每周完成2次驻劝导站检查,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按照区道安办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每季度开展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安全学习会。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计划:
1月完成花房村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2月完成芙蓉村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3月完成单石村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4月完成雨台村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5月完成雪梨村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6月完成天星寺社区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7月完成花房村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8月完成芙蓉村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9月完成单石村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10月完成雨台村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11月完成雪梨村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12月完成天星寺社区公路的交通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人:刘必银 配合人:陈郾颐
(二)烟花爆竹销售点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每半年对9家(场镇5家、雪梨村3家、花房村1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1次,清明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要开展检查。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人:刘必银 配合人:陈郾颐
(三)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1月完成花房村、天雍生态园、花房筑、花房故事的消防安全检查;
2月完成别花山房、林海人家的消防安全检查;
3月完成天心寺庙、禅茶会所、谧舍山居、天星研学基地的消防安全检查;
4月完成芙蓉村、单石村、敬老院的消防安全检查;
5月完成雨台村、雪梨村的消防安全检查;
6月完成天星寺社区、良模学校、天星寺卫生院的消防安全检查;
7月完成花房村、别花山房、花房筑、花房故事的消防安全检查;
8月完成天雍生态园、林海人家的消防安全检查;
9月完成天心寺庙、禅茶会所、谧舍、天星研学基地的消防安全检查;
10月完成芙蓉村、单石村、敬老院的消防安全检查;
11月完成雨台村、雪梨村的消防安全检查;
12月完成天星寺社区、良模学校、天星寺卫生院的消防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人:刘必银 配合人:陈郾颐
附件2
天星寺镇规建环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农房建设施工检查,及时督促建设户整改安全隐患,推动建设户安全文明施工;加强辖区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核查及监测预警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确保全镇各类安全事故无人员死亡。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62天)-非执法工作日(136天)=10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62天:参与区级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1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5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5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13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2天;病假、事假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4天。
三、监督检查计划
(一)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计划。
1月完成花房村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2月完成雨台村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3月完成单石村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4月完成芙蓉村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5月完成雪梨村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6月完成天星寺社区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7月完成雨台村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8月完成单石村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9月完成芙蓉村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10月完成雪梨村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11月完成花房村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12月完成天星寺社区辖区内在建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李如胜 责任人:罗源 配合人:严永欣、李垚灿、陶俊舟、杨卓然、石峻、李士旭
(二)地质灾害防治检查计划。
1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1次;
2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1次;
3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1次;
4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1次;
5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2次;
6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2次;
7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2次;
8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2次;
9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2次;
10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1次;
11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1次;
12月巡查杉树屋基滑坡、竹林咀滑坡、大围滑坡、新田湾滑坡、黄桷屋基滑坡、龙家院子社新田湾滑坡、泡桐塘社滑坡、顶头湾滑坡1次。
责任领导:李如胜 责任人:罗源 配合人:严永欣、李垚灿、陶俊舟、杨卓然、石峻、李士旭
(三)乡村公路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1月检查芙蓉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东太路、刀毛路;
2月检查雪梨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庙垭路、瓦厂-鄢家鱼塘-铁厂;
3月检查花房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花环路、石董路;
4月检查雨台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任黄路、泡新路;
5月检查单石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东太路、单月路;
6月检查芙蓉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东太路、刀毛路;
7月检查雪梨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庙垭路、瓦厂-鄢家鱼塘-铁厂;
8月检查花房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花环路、石董路;
9月检查雨台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任黄路、泡新路;
10月检查单石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东太路、单月路;
11月检查芙蓉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东太路、刀毛路;
12月检查雪梨村农村公路,重点检查庙垭路、瓦厂-鄢家鱼塘-铁厂。
责任领导:李如胜 责任人:罗源 配合人:严永欣、李垚灿、陶俊舟、杨卓然、石峻、李士旭
附件3
天星寺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镇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以点带面”取得成效。通过强化对农业生产建设领域,农机使用等“风险等级高、危险性大、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
(三)进一步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辖区重点企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62天)-非执法工作日(136天)=10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62天:参与区级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1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5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5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13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2天;病假、事假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4天。
二、检查计划
1月开展芙蓉村松材线虫山场除治安全、雨台村农村饮水安全、芙蓉村农业项目建设安全检查;
2月开展花房村森林防火安全、花房村农村饮水安全、芙蓉村沼气安全检查;
3月开展天星寺社区农资市场安全、花房村石桥沟水库安全、雪梨村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4月开展芙蓉村农机安全、雨台村农村饮水安全、单石村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5月开展芙蓉村森林防火安全、芙蓉村峰岩沟水库及山坪塘安全、雨台村农机安全检查;
6月开展雪梨村森林防火安全、雪梨村山洪灾害点安全、单石村二圣河流域防汛安全检查;
7月开展单石村森林防火安全、花房村农村饮水安全、单石村渔业养殖用药安全检查;
8月开展雪梨村鸦溪河流域安全、雨台村森林防火安全、雨台村农机安全检查;
9月开展芙蓉村农机安全、花房村森林防火安全、花房村石桥沟水库安全检查;
10月开展芙蓉村沼气池安全、雪梨村山坪塘安全、芙蓉村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11月开展雪梨村农村饮水安全、雪梨村森林防火安全、芙蓉村农机安全检查;
12月开展花房村松材线虫山场除治安全、花房村农村饮水安全、芙蓉村沼气池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万浩 责任人:蔡颖 配合人员:黄乾雄、杨业宣、余治林、金新奇、张沈杰
附件4
天星寺镇经发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效实施,加强对辖区内农家乐、民宿项目、农贸市场、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天然气用户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安全隐患,推动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效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经济社会安全有序运转。
二、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监督检查的任务分工和要求对辖区内农家乐、民宿项目、农贸市场、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天然气用户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同时配合区工商所、电力设施设备、燃气安全、镇食药监所做好有关检查工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参照监督检查内容,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并配合处理。
三、监督检查人员
责任领导:谢治林 责任人:刘慧 配合人:谭琴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62天)-非执法工作日(136天)=10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62天:参与区级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1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5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5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13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2天;病假、事假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4天。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日常监督检查要求。
由分管领导每月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领域相关工作,每次1-2名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二)日常监督检查单位。
天星寺镇6个村居辖区范围内的住宿餐饮企业共13家(包括别花山房、花房筑、花房故事、天雍生态园、禅茶会所、谧舍山居、兰溪阁、天心禅农生态园、胜贤酒楼、闲情酒楼、林海人家、林海听山、海刚星院),燃气单位用户6家(驻镇派出所、良模小学、别花山房、天星寺镇人民政府食堂、天星寺镇卫生院食堂、重庆市巴南区融媒体中心天星寺镇电视塔),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1家(重庆杰佳燃气有限公司天星寺门市),天星寺镇农贸市场。
(三)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日常检查21家(住宿餐饮企业共13家,燃气单位用户6家,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1家,农贸市场1家)。主要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主要危险因素现场管控情况。其中:
1月完成天星寺社区(燃气单位用户、住宿餐饮企业、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农贸市场)检查;
2月完成芙蓉村(燃气单位用户、住宿餐饮企业、禹润污水处理厂)检查;
3月完成花房村(燃气单位用户、住宿餐饮企业)检查;
4月完成雨台村(监督检查家之福木业安全生产)检查;
5月完成雪梨村(民营企业)检查;
6月完成单石村(住宿餐饮企业、广利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水电分公司)检查;
7月完成天星寺社区(燃气单位用户、住宿餐饮企业、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农贸市场)检查;
8月完成芙蓉村(燃气单位用户、住宿餐饮企业、禹润污水处理厂)检查;
9月完成花房村(燃气单位用户、住宿餐饮企业)检查;
10月完成雨台村(监督检查家之福木业安全生产)检查;
11月完成雪梨村(民营企业)检查;
12月完成单石村(住宿餐饮企业、广利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水电分公司)检查。
附件5
天星寺镇社事办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能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安全检查“一岗双责”制度,结合岗位职责,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整改复查的工作方法,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实现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监督检查人员
责任领导:谢治林 责任人:刘琳 配合人:覃雪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62天)-非执法工作日(136天)=10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62天:参与区级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1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5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5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13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2天;病假、事假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4天。
五、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原则。
1.每月对天星寺镇敬老院进行1次安全检查。
2.每季度对镇卫生院、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良模学校进行安全排查。
(二)监督检查重点。
1.敬老院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森林防火、消防演练、值班巡查等情况。
2.卫生院、养老服务中心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良模学校食品卫生、学生防溺水、防校园暴力、性侵等安全宣传和排查情况。
(三)监督检查计划。
1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安全检查;
2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安全检查;
3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镇卫生院、良模学校、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安全检查;
4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安全检查;
5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安全检查;
6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镇卫生院、良模学校、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安全检查;
7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安全检查;
8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安全检查;
9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镇卫生院、良模学校、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安全检查;
10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安全检查;
11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安全检查;
12月完成天星寺镇敬老院、镇卫生院、良模学校、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安全检查。
附件6
天星寺镇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构建平安文化市场,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天星寺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拟对辖区内文物、景区、健身器材等监督检查,2024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文物安全。对镇内文物加强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检查,确保全年事故发生率为零。
(二)景区、民宿安全。对辖区景区、民宿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全年事故发生率为零。
(三)农家书屋和电子阅览室安全。消除消防隐患,防止书籍丢失,放置消防设施,确保全年事故发生率为零。
(四)文体场所安全。对辖区内的健身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二、监督检查人员
责任领导:王微微 责任人:杨大芳 配合人:喻启琳、吕凤娇、董浩月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62天)-非执法工作日(136天)=10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62天:参与区级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1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5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5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13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2天;病假、事假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4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
1月完成天心寺、中泰天心佛文化旅游区安全检查;
2月完成花房村健身器材、花房村农家书屋、花房筑民宿、花房故事民宿安全检查;
3月完成芙蓉村健身器材、芙蓉村农家书屋、芙蓉村谧舍山居民宿、芙蓉村辖区文物安全检查;
4月完成雨台村农家书屋、雨台村健身器材安全检查;
5月完成单石村农家书屋、单石村健身器材安全检查;
6月完成雪梨村农家书屋、雪梨村健身器材安全检查;
7月完成社区图书室、社区健身器材安全检查;
8月完成天心寺、中泰天心佛文化旅游区安全检查;
9月完成别花山房民宿、谧舍山居民宿安全检查;
10月完成花房筑民宿、花房故事民宿安全检查;
11月完成辖区文物安全检查;
12月完成天心寺、中泰天心佛文化旅游区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