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930M/2024-00046 | [ 发文字号 ] | 鱼洞办发〔2024〕34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鱼洞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4-07-05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4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重庆市献血条例》要求,为保障全市临床血液安全供应,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安排,我街道将开展2024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该项工作已纳入区对街道的实绩考核指标。为圆满完成2024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献血对象、献血人数及献血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18—55周岁健康公民为献血主体,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今年我街道动员、组织人参加献血活动,献血时间安排在2024年7月23日、7月24日、7月25日。
二、血量计算方式
参加献血的公民,经体检合格,全部实行无偿献血。根据本人意愿每人一次献血量为200—400毫升。对献血成功的献血者当场办理并发放重庆市血液中心《无偿献血证》。
三、《无偿献血证》使用
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用血权,并免交采供血成本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量等量免交采供血成本费用。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与无偿献血相关的权益按《重庆市献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四、加强领导,确保献血任务圆满完成
保障全市临床血液安全供应,开展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各单位、部门、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联系辖区内各单位、各部门,精心组织,确保献血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单位、部门、村、社区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确定专人具体落实,献血时派专人带队。
五、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部门、村、社区按街道献血办安排的时间和献血任务组织所辖区域内有关单位献血,不得随意更改。
(二)参加献血的人员从体检前一天晚餐至献血期间,不得进食肥肉、鱼、油条等高脂、高蛋白食物。献血当日要吃早餐,但要清淡,如稀饭、馒头、面包等。
(三)参加献血的人员要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各采血点从早上8:30开始采血,时间为半天。
(四)请各献血完成单位在2024年8月15日前将献血完成统计电子件及个人献血证电子件报送街道办事处社事办胥晗处。另请已有团体献血证的单位、部门献血完成后于8月15日将团体献血证交到街道邓杰处审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