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930M/2024-00058 | [ 发文字号 ] | 鱼洞办发〔2024〕37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鱼洞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9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闲置房屋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为深刻吸取“6.21”嘉瀛尚河项目闲置售房部火灾教训,举一反三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现将《进一步加强闲置房屋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洞街道进一步加强闲置房屋火灾防范工作
实施方案
2024年6月21日,我区龙洲湾街道嘉瀛尚河项目闲置售房部发生火灾。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举一反三,街道拟开展进一步加强闲置房屋火灾防范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结火灾教训,举一反三,细化落实类似闲置房屋火灾防范措施,全面开展闲置房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长效管理,有效提升街道房屋消防安全水平。
二、嘉瀛尚河火灾情况通报
经核查,此次火灾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引发。起火楼层长期只有2人办公,但平时大多时间并未上班,火灾发生时亦未在场。起火房间除堆放项目资料外,房间内电气线路未断电。经核实,嘉瀛尚河项目原开发公司已破产,其售房部、商业门面、停车场等均长期未投入使用,由重庆中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进行代管。此次火灾发生的原因,一是房屋产权人、管理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仅由破产管理人进行资产托管;二是电力设施检查维护不到位,长期缺乏检修保养且未切断电源;三是可燃物清运不到位,遗留纸张、桌椅等可燃物于房屋内,且距离电力设备较近;四是巡查值守不到位,人员到场检查频次极低,无法发挥对火灾隐患的巡查作用。
三、强化闲置房屋消防火灾防范
为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闲置房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实火灾防范各项措施,各社区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压实压紧房屋所有权人和管理人的主体责任,重点针对长期闲置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安全隐患整治以及长效管理,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一)全面排查闲置房屋不留死角
从即日起,各社区立即启动闲置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1.产权人(曾使用人)、管理人缺位,消防安全责任无法有效落实;
2.用电、用气设施设备老化、故障或存在私拉乱接,长期闲置区域是否断电、断气或对电源、气源进行有效管理;
3.存放可燃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且无人值守;
4.使用木质或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易燃材料临时搭建或分隔;
5.与相邻住房、人员密集场所等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6.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或失效。
各社区将排查发现的闲置房屋情况填入《鱼洞街道闲置房屋火灾隐患排查表》(附件1),汇总填入《鱼洞街道闲置房屋火灾隐患汇总清单》(附件2),并对后续整治工作进行清单化跟踪。
(二)及时整治火灾隐患消除风险
针对排查出存在火灾隐患的闲置房屋,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产权人、管理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消除隐患问题,降低火灾风险。对于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缺位的闲置房屋,要立即对房屋权属、使用历史或管理责任主体进行清查,责令其落实房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长期闲置区域原则上要进行断电、断气处理或对电源、气源进行有效管理;对存放可燃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且无人值守的房屋,必须立即清理搬离;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临时搭建或分隔的闲置房屋,必须限期拆除;对与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的闲置房屋,必须采取砌墙或安装防火门等防火措施进行分隔。整改期间,要加强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落实长效防火措施避免事故
针对排查暂无安全隐患或完成隐患整治的闲置房屋,要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鱼洞街道闲置房屋火灾防范十项措施”(附件3),切实避免闲置房屋火灾事故。同时要广泛提示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
各社区按照属地、属事管理原则,按职能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各类闲置房屋进行排查,摸清闲置房屋存在的火灾隐患,纳入清单化管理。对于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要立即解危处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0日)
对存在隐患、纳入清单化管理的闲置房屋,要督促房屋产权人、管理人等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企业、个人火灾防范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必要时可报平安法治办(安全应急岗)立案调查。整改完成后,由经济发展办(规划建设岗)、平安法治办(安全应急岗)进行确认销号。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4年9月11日至永久)
建立各自管辖范围内闲置房屋火灾防范工作机制,落实常态化巡查人员,根据“鱼洞街道闲置房屋火灾防范十项措施”定期对闲置房屋开展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当前正值高温汛期,各地消防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于闲置房屋火灾防范工作,各社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针对闲置房屋,研究消防安全重大事项,解决排查整治重点难题,切实消除辖区、行业内闲置房屋等火灾防范盲区。
(二)立即行动,深入排查
各社区要充分组织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可以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火灾特点,细化或拓展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各社区要责令房屋产权人、管理人严格落实房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电气设施维护检修,及时清运可燃易燃物,落实巡查值守人员,强化群防群治措施,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对于闲置房屋的火灾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各社区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鱼洞街道闲置房屋火灾隐患排查表》(附件1)、《鱼洞街道闲置房屋火灾隐患汇总清单》(附件2)、工作总结通过渝快政报送至经济发展办(规划建设岗李怀波),盖章件和电子版均需报送。街道将本次闲置房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不定期对各社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上报街道纪工委进行问责。
附件:1.巴南区闲置房屋火灾隐患排查表
2.巴南区闲置房屋火灾隐患汇总清单
3.巴南区闲置房屋火灾防范十项措施
附件1
鱼洞街道闲置房屋火灾隐患排查表 | |||||||
房屋基本信息 | |||||||
房屋地址 |
街道 社区 路 号 栋(单元) | ||||||
房屋名称 |
房屋规划 使用性质 |
||||||
责任主体名称(姓名) |
责任主体联系方式 |
||||||
闲置前用途 |
层数 |
||||||
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火灾隐患排查情况 | |||||||
1.是否落实产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主体责任 |
|||||||
2.是否检查并排除电、气线路老化、破损或私拉乱接情况 |
|||||||
3.是否切断电源、燃气 |
|||||||
4.是否清理房屋内可燃、易燃物品或危险品 |
|||||||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
|||||||
6.是否排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临时搭建或分隔部分 |
|||||||
7.是否与相邻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
|||||||
8.防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
|||||||
9.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或人员值守 |
|||||||
10.是否开展企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 |
|||||||
填报人 |
电话 |
填报时间 |
|||||
排查单位签章 |
|||||||
附件2
鱼洞街道闲置房屋火灾隐患汇总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 | ||||||||
序号 |
房屋基本信息 |
存在的火灾隐患 |
是否完成隐患整治 |
是否落实巡查人员 | |||||
房屋地址 |
房屋名称 |
责任主体 名称(姓名) |
责任主体 联系方式 |
闲置前用途 | |||||
例 |
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X号X栋 |
嘉瀛尚河售房部 |
重庆中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XXXXXXX |
售房部 |
管理人责任不落实、电力线路老化、可燃物未清理、未落实足够巡查人员 |
否 |
否 | |
1 |
|||||||||
2 |
|||||||||
填报人: |
联系方式: | ||||||||
附件3
鱼洞街道闲置房屋火灾防范十项措施
(2024年7月)
一、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定期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损,如有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杜绝电气线路私拉乱接;
三、长期不使用房屋应完全切断电源、燃气;
四、及时清理房屋内可燃、易燃物品,特别是纸箱、纸皮、塑料等易燃物,杜绝存放酒精、汽油等危险品;
五、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六、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临时搭建或分隔部分;
七、与相邻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八、确保房屋防雷设施完好有效;
九、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十、加强常态化消防宣传提示,提升员工防火意识和应知应会知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