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930M/2024-00067 | [ 发文字号 ] | 鱼洞办发〔2024〕42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鱼洞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3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相关岗位: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防范化解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地区)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保障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本面,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彻查并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查处一批、取缔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整治范围
鱼洞街道辖区内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城乡结合部(含城区与郊区的交叉区域、流动人口聚居区域等),环境复杂、安全隐患突出的区域为重点。
三、整治内容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 以及安全事故隐患突出的小微企业。主要包括:具有“五涉”(涉火、涉电、涉气、涉尘、涉危)和“一受限”(受限空间)等危险因素的工贸企业,各类低端商贸市场(农副产品、日用品批发零售),“四小企业”(小木材、小棉纺、小加工、小作坊),仓储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合用场所。
(一)存在以下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场所,移交区级部门按照工作要求一律依法取缔:
(1)无工商执照或相关证照不全的;
(2)生产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不符的;
(3)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
(4)停业整顿验收不合格或未经整改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5)其他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二)具有“五涉”(涉火、涉电、涉气、涉尘、涉危)、“一受限”(受限空间)等危险因素,但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等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情节严重的,移交区级职能部门依法给予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整治清单详见附件1)
(三)“三合一”“多合一”、小生产加工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业整顿,疏散相关人员,移交区级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停止水电气等供应服务。(整治清单详见附件2)
四、主要责任分工
经济发展岗:摸排辖区中小微工贸企业,配合区经济信息委淘汰工贸产业落后产能,提请区政府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配合大江科创城、区经信委引导园区外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对接区级部门协调供电供气单位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停供措施;督促商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责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回收销售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鱼洞派出所:根据消防监管职责开展中小微企业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宣传教育和受理查处举报投诉等工作。
城乡环境岗:督促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完善环保行政审批(备案)手续;对接区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规划建设岗: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完善国土行政审批手续;配合区级部门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完善规划行政审批手续;配合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除专门管理区域外)的违法建筑。联系区住建委查处改变建筑原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完善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依法查处不符合消防验收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城管大队:负责依法对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查处。
安全应急(消防管理)岗:指导企业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按分级监管和委托执法职责对其他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属于街道执法权限内的,对接区应急局进行处罚。对接区交通运输委对汽车维修实施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查处非法汽车维修行为。
鱼洞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注销或吊销已关停和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无法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执照。开展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各村居:摸清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底数,开展宣传引导、清理排查,督促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完善工作台账,上报排查出的隐患。
大江科创城:作为园区管理方和自有出租厂房业主,要按照《整治清单》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建立台账。严格督促园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拒不配合整改的企业联系街道进行执法督促。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
各村居要开展摸底排查,将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逐一登记并建立台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清单,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安全应急岗,汇总后报至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企业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二)集中整治
各岗位要按照行业分类,要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将检查结果上报街道,对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对接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予以从重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改并予以处罚;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执法指令的,对接区级部门录入“诚信巴南”体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经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联系区级部门停止水电气等供应服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属于街道执法权限内的,移送区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三)督查督检
安全应急岗要发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统筹作用,对村居进行业务指导及督查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完善工作资料,接受区级部门的专项督查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严格履行党政领导责任制规定,本次专项行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直接抓。建立包村社、包片的工作责任机制,实现街道、村社区横向全覆盖,行业领域纵向无死角,确保每家生产经营单位都排查整改到位。
(二)强化协调联动。安全应急岗要强化统筹协调,相关专项办公室要强化专项领域统筹,各岗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齐抓共管”良好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营造社会氛围。对区级有关部门制作的专题节目、宣传资料、以案说法,要广泛转发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普及12350投诉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
请各村居、相关岗位于2024年9月15日、10月1日将工作台账报至安全应急岗;10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安全应急岗(联系人:袁梦琦,联系电话:66213951;邮箱:17845177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