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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930M/2024-00077 [ 发文字号 ] 鱼洞办发〔2024〕5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鱼洞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28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鱼洞街道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鱼洞街道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鱼洞街道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各岗、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巴南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巴南区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巴南区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和区安委会对相关内容的调整通知。现将鱼洞街道调整后的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分工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定”职责和重要指导性文件等依据,除法律法规明确的外,负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时行使其安全监管职责。

(二)“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分工。

(三)业务相近原则。按照业务相近原则和“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确定新兴行业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内容。

三、履职原则

(一)齐抓共管原则。强化安全应急岗的综合监督管理、各行业岗的行业监管、专项站所和各村居属地监管的协同配合。形成一家牵头、多家协助、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体系。

1.强化综合监管。安全应急岗负责组织实施鱼洞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组织和指导全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形势研判和统计分析,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对策措施。

2.强化行业领域监管。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产业发展岗、城乡环境岗、民生服务岗、社区事务岗、文明实践岗、城管大队、市场监管所等负有行业行政管理职责的岗位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所对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专项监督管理,支持配合行业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属地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鱼洞街道对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属地监管和委托执法,协助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履行属地安全监管(管理)责任。各村居网格员履行网格巡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街道相关岗位进行闭环管理。

(二)全范围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划定生产经营场所红线内所有生产经营行为均为行业监管岗位监管对象。经其他岗位审批、备案等的内容,其他岗位要按照职责进行安全监管;未经其他岗位审批、备案等程序,行业监管岗又认为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本岗位监管职责的,要主动联系其他岗位对其实施监管。

(三)全过程原则。安全监管过程包含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收尾、投入生产经营、停产关闭等阶段。

(四)全职责原则。安全监管责任包含日常检查、执法处罚等行政行为(法律、法规,区委、区政府以上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全覆盖原则。安全监管对象既包含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包含非法的生产经营行为。各单位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时,同时也是各自领域“打非”的主体。

(六)属事、属地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巴南委发﹝201729号)第(七)条“按照中央、市属在区企业,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各类功能区以区级为主,规模(限额)以下企业以镇街为主,个体经营单位以村(社区)网格为主的分级原则”,鱼洞街道负责管辖范围内市属驻区企业分支机构(如加油站、加气站、车站等)、区属企业的安全属地管理,负责规模(限额)以下工商贸企业安全的直接监管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安全应急岗要按照职责清单,制定鱼洞街道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二)安全应急岗要在街道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鱼洞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对《鱼洞街道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以外的综合性较强(如危化品、道路运输)的行业领域,需要各个岗位、村居参与协调配合的,要进一步细化多跨协同的责任分工,夯实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

(三)其他文件明确的安全监管职责内容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文规定执行。在本文印发后如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与本文所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有调整、变化的,有关岗位(村居)要及时上报安全应急岗,经安全应急岗研究后按有关程序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后实施。

附件:1.鱼洞街道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2.鱼洞街道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

3.鱼洞街道安全生产权力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202410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鱼洞街道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序号

责任部门

监管事项

一、鱼洞街道职责

1

鱼洞街道要强化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监管范围,统筹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措施,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等规定,细化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各内设机构、其他相关站所中心等部分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协调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按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人财物保障。
5.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动态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域和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健全辖区各行业领域监管底数清单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台账。
6.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和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管辖范围内市属驻区企业分支机构(如加油站、加气站、车站等)、区属企业的安全属地管理,负责规模(限额)以下工商贸企业安全的直接监管职责。

7.编制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频次、方式和内容,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记录。
8.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9.定期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协助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10.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负责牵头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1.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2.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科室岗位(站所)共同职责

2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3.健全完善科室岗位(站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属地管理职责。

6.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计划检查、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等工作,及时处理发现的事故隐患,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7.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风险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8.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9.加强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或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10.按规定及时报告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11.负责本科室岗位(站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岗位(站所)

3

安全应急岗

(安委会办公室)

1.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承担街道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2.
承担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等综合性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全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负责街道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承担街道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职责。
4.
负责非煤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街道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街道安委会非煤矿山安全和工贸安全办公室职责。

5.负责辖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工商贸八大类企业(军工企业除外)的安全属地管理。
6.
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7.
负责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街道总体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岗位(站所)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和督促指导预案演练。
8.
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综合性工作。

9.承担街道轨道交通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10.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客货运输打非治违工作。配合交通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对辖区道路运政、路政、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1.负责职责范围内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12.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建设项目和客运、码头、交通枢纽的安全属地管理。

13.配合区交通局做好网络货运经营者、网约车、网约车平台公司运营的安全监管。

14.承担街道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实施长江干线以外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区级部门查处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15.配合区级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等实施法定检验。

4

经济发展岗

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
配合区发展改革委将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及时下达项目单位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督促项目单位依法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批、备案。
3.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重大能源项目的实施。指导和综合协调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4.配合、协助区发展改革委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备的安全监管。

5.协调能源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配合华中能源局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实施属地安全监管。

6.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7.负责街道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8.
负责辖区城镇物流配送、电商物流(交通运输企业除外)、冷链行业、仓储行业的安全监管。

9.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权限内的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11.
负责农贸市场、民宿(农家乐)安全生产监管。

12.配合、协助区经济信息委对电力行业安全监管。
13.
配合、协助区经济信息委对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项目安全监管(含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14.
配合、协助区经济信息委对电动汽车换电、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安全监管。

15.负责商贸服务业(包括但不限于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美发美容场所、社区商业、家政服务业等生活服务行业,商场、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会展等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业安全监管,承担街道安委会商业安全办公室职责。
16.
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经营租赁、散装水泥、成品油流通、酒类流通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监管。
17.
负责成品油的经营、储存等日常安全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统筹协调有关企业做好没收的成品油存储工作。

5

民生服务岗

1.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非教委管理学校除外)的日常监管,督促教管中心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体育培训类)的安全监管。
2.
组织各类学校(单位)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强化对校园内构建筑物、道路、边坡、设备以及涉及安全的教学、实验室用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安全。
3.
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验室、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4.
负责辖区学校(非教委管理学校除外)职责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青少年夏令营(游学、研学、拓展)等活动的安全监管。
5.
负责督促各类学校(非教委管理学校除外)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
负责指导、监督各类学校(非教委管理学校除外)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7.
负责职责范围内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等校内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8.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牵头负责以养老机构名义设立的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监管。
9.负责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福利彩票经营场所、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监管。

10.责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的救助工作。

11.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监管,指导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管理。
12.
负责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安全监管。
13.
负责托育机构安全监管。
14.
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管工作。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管工作。
15.
负责职业健康的安全监管。负责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协助监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16.
负责职业病报告统计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17.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援。

6

规划建设岗

1.负责街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安委会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职责。
2.
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以及施工现场所用起重机械和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管。
3.
负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监管。
4.
负责街道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安全监管工作。
5.
配合相关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建设工程消防违法查处工作。
6.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房屋拆除的安全监管。
7.
负责组织查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应取得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8.
负责建筑安装、装饰、装修活动安全监管。
9.
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工业管廊架、应急事故池、房屋维修、厂房新改扩建、市政道路改扩建、雨污管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等工程的安全监管。
10.
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管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等监管工作。
11.
负责高空旅游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主体结构(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园林工程、地灾治理工程等专业工程除外)安全监管。
12.
负责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中的房屋拆除和改扩建工程安全监管,负责既有建筑物增设电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13.
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维护安全监管。承担城市排水防涝牵头工作。指导区属国有公司、镇街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4.负责市级在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施工安全的属地管理。
15.
依法查处破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违法行为。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管,协助区级部门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17.
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越层越界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资源枯竭应当关闭退出等矿山的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街道废弃矿山的治理工作。
18.
负责测绘、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9.
负责职责范围内地灾治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20.
负责规划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除专门管理区域外)的违法建筑。
21.
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安全监管。

22.负责生态修复类、建设类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安全监管。
23.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街道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立、维护和管理。

25.负责街道已征未用土地和储备土地管理供应的安全监管。

26.负责街道土地整治过程的安全监管。

27.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复垦项目的安全监管。

28.承担街道户籍制度改革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附属设施补偿、管理、处置和盘活利用工作中的安全监管。

29.统筹两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0.负责农村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除的安全监管。

31.负责自建农转非安置房建设、住房安置等工作的安全监管。

32.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的综合协调工作。

33.负责依法对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查处。

7

社区事务岗

1.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其地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

2.负责住宅区域内业主或相关单位的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改扩建、外墙维修、游乐设施维保安全监管。

8

城乡环境岗

1.负责街道城市运行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街道安委会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职责。
2.
负责对街道管护范围内道路及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运行的安全监管;负责对辖区管护范围内市容环卫维护性工程的安全监管。
3.
负责对街道管护范围内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行业安全监管。
4.
负责对街道管护范围内城市环境卫生及设施、城市岸坡滩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理、化粪池清掏的行业安全监管。
5.
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安全属地监管。
6.
负责对街道管护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绿化景观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7.
负责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及其内的游乐场所、游乐设施以及高空人行(玻璃)设施等安全监管。

8.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的安全监管。

9

城管大队

1.负责户外广告、户外灯饰、店招店牌的安全监管。

2.负责城区洗车场行业安全监管,负责制定街道洗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指导镇街洗车场安全管理工作。

3.牵头负责区政府制定的非主干道两侧设置临时占道经营点规划范围内由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外的各类经营性活动的安全监管。

10

产业发展岗

1.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负责辖区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运营的安全属地管理。
2.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查、河道采砂(石)、清淤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职责范围内“打非治违”工作。

3.负责农村水利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和除险加固;组织实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安全工作。
4.负责对村镇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安全监管。
5.负责登记在册的水库等水利工程和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
6.统筹移民在建项目工程安全工作,具体负责移民在建水利类工程安全监管。

7.负责职责范围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渔政(含保护区)、农业机械、农药、畜禽屠宰安全监督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
8.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安全监管。
9.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工作。
10.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初加工业、休闲农业(包括农业观光园、农博园、休闲园、采摘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1.牵头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农田灌溉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

12.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13.负责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及协助区林业局做好国有林场涉林事项安全监管。
14.负责本行业职责范围内植树造林、苗木培育、林木采伐以及松材线虫疫木处理活动等安全监管。

15.负责雷电灾害调查鉴定、防雷科普宣传、雷电易发区域划分和职责范围内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16.负责易燃易爆等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指导、协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防雷安全监管。
17.协助相关单位对气象敏感单位的认定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18.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不包括热气球、系留式观光气球等载人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

11

文明实践岗

1.1.负责街道旅游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街道安委会旅游安全办公室职责。
2.负责文化、旅游市场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3.承担主办、承办文化和旅游节会安全管理。
4.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歌厅、舞厅和游戏厅)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监管;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5.负责职责范围内印刷、出版、影院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6.负责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展播展演及群众性安全生产文艺活动。
7.负责文博单位履行文物安全管理职责。
8.负责旅行社的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旅行社组织的青少年夏令营(游学、研学、拓展)等活动安全监管。
9.牵头辖区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0.配合对新闻出版、印刷、电影主管部门移送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核查处理。

11.负责所属体育活动场所、公共体育设施以及主办、承办的体育活动及赛事的安全监管。
12.
负责经营性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滑雪、游泳、潜水、攀岩等)安全监管。
13.
负责以航空体育运动开展的高空旅游项目(飞机、直升机、滑翔机、载人气球、飞艇等)安全监管,负责使用航空运动器材的高空运动旅游项目(降落伞、滑翔伞、悬挂滑翔机、航空模型及绞盘车、收索机等牵引设备)安全监管。
14
.负责辖区体育培训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工作。

12

群团工作岗

1.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服务机构(包括儿童康复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2.做好残疾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工作。

13

鱼洞派出所

1.依法实施重大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2.根据其消防监管职责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宣传教育和受理查处举报投诉等工作。
3.承担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牵头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侦查,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参与应急救援,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4.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行秩序管理,负责道路停放点位设置,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查处影响交通的乱停乱放行为。

5.负责查处快递(跑腿、送餐)车辆及服务人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6.依法实施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监管,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理,配合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道路运输通行证。
7.依法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的安全监管,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单位实施行政许可。
8.依法实施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监督检查烟花爆竹在道路交通运输环节的安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9.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按照规定组织或者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14

市场监管所

1.负责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街道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职责。
2.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充装,下同)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特种设备目录》内的设备实施安全监管,对《特种设备目录》以外的规模较大、风险较大的载人游乐设施提供指导和技术服务。负责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场(厂)及物流园区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管。

3.负责依法办理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企业的工商登记,对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经营活动,凭许可文件、证件办理工商登记。

4.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安全监管,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否按检验标准实施检验进行监督。
5.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
6.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管。
7.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8.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前置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配合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9.负责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15

消防管理岗

1.负责街道消防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街道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2.承担街道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协助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3.协助相关单位开展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

五、其他有关科室(站所)安全生产职责

16

街道纪工委

1.对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实施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2.开展对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调查,依法依纪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对事故调查中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监督。

17

基层党建岗

1.负责将安全生产监管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2.配齐配强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领导班子。
3.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

4.负责本单位组织的各类考试安全管理。

18

宣传统战岗

1.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街道宣传工作整体规划。

2.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发布,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负责组织学习中央和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4.协助落实安全生产宣传任务。

19

宣传统战岗(统战)

1.协助大型宗教活动申请的受理(审批)备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并督促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2.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管。

3.督促会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组织会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5.参与或组织会员单位安全生产检查。

20

平安建设岗

1.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对接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办公室职责。

2.运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和治理安全隐患。

3.指导协调督办有关单位按照属事属地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信访事件,将街道领导批示处理和上级要求函告的信访件及一些重大信访问题,移交有关职能科室(站所)处理。
4.及时准确地向党工委、办事处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关于安全生产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建议。

21

司法所

1.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指导主管科室(站所)依法行政,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2.负责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3.指导执法科室(站所)依法行政。

22

城乡环境岗

1.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管。

2.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安全监管。
3.负责督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5.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协助调查因危险化学品污染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23

便民服务岗

1.指导监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重庆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金竹校区)的安全属地管理。
3.协助区级部门督检查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确定工作,加强劳动保护宣传教育。

5.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内容。
6.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人才招聘会安全管理。

7.负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企业参保情况调查审核、协助违法处置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参保群体的医保资金使用认定、调查、监管和医疗救助。
8.配合区级部门做好辖区医疗企业建立医疗保障参保、医疗救治、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4

街道工会

1.参与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措施的制定。
2.监督检查企业生产安全、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组织群众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维护企业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方面宣传工作。
5.监督企业落实工会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25

街道团委

1.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活动。
2.组织开展团员青年安全应急宣传教育培训。
3.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组织培训,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志愿服务。

26

街道妇联

1.协助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参与社会治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侵犯妇女权益的重大案件。





附件2

鱼洞街道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

序号

监管责任

一、液化气经营、使用

1

经济发展岗牵头负责液化气充装站、经营点的日常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所、安全应急岗等部门配合。

2

公安派出所、鱼洞勤务大队负责液化气运输槽车及钢瓶配送车辆的通行秩序监管,安全应急岗、市场监管所配合。

3

市场监管所负责液化气钢瓶及其检验单位的监管和废旧过期液化气钢瓶的处置、监管。

4

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民生服务岗、产业发展岗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行业领域液化气使用环节监督管控,指导使用液化气的各类餐饮企业、酒店、宾馆、农家乐、学校、机关、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建筑工地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单位做好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

5

各相关岗位、村(社区)加强对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内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二、醇基液体燃料

1

经济发展岗负责辖区醇基液体燃料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牵头行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打非治违”工作;编制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督促并指导村(社区)做好醇基液体燃料安全巡查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协调开展联合执法。

2

安全应急岗负责认定为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安全监管综合工作,配合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协助审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登记工作。

3

公安派出所负责醇基液体燃料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非法改装、伪装车辆运输醇基液体燃料,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以及未经批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规划建设岗负责督促醇基液体燃料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醇基液体燃料运输车辆的资格管理和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认定及其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配合区级部门对未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的醇基液体燃料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民生服务岗、产业发展岗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行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控。对流通使用环节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指导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企业、酒店、宾馆、农家乐、学校、机关、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建筑工地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单位做好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

6

城乡环境岗负责加强对废弃醇基液体燃料处置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配合开展废弃醇基液体燃料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督促废弃醇基液体燃料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履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制度的属地管理职责。指导处置单位对查处或移送或扣押的废弃醇基液体燃料进行无害化处置。依法查处或移送废弃醇基液体燃料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相关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7

安全应急岗负责加强醇基液体燃料消防安全管控。对涉及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管。配合区级部门依法查处或移送未开展醇基液体燃料消防安全检查和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8

市场监管所负责醇基液体燃料及燃烧灶具的质量安全管控。加强对醇基液体燃料质量、包装物、储存容器以及专用燃烧器具等产品质量的监管。配合做好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未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醇基液体燃料及配套燃烧设施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

村(社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和管理范围内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相应台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燃气使用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政处罚

1

经济发展岗按照《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和赋权执法事项,对天然气使用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设施的行为实施查处或移送和移交。

2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检查过程中,发现本行业领域、本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未保障正常使用的,要及时移送经济发展岗处理。

四、商贸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市场)

1

经济发展岗负责协调辖区物流园区(中心)规划布局和建设协调工作,履行口岸、国家物流枢纽、物流园区(中心)安全生产监督属地管理职责;负责统筹联系相关专业市场规划布局。

2

规划建设岗负责物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负责查处或移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货运物流企业非法违法行为。

3

公安派出所负责物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的安全监管,负责查处或移送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4

市场监管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商贸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市场)企业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及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监管。依法查处或移送商贸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市场)场所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5

消防管理岗监督商贸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市场)企业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日常防火巡查。联系区级部门对仓储区域与界内外周边建(构)筑物(设施)防火距离、耐火等级、仓储区域内储存装置间防火距离、仓储区域消防通道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监督。依法查处或移送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仓储物流场所。

6

规划建设岗负责联系商贸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竣工验收备案(包括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竣工验收或备案),依法查处或移送非法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商贸物流枢纽和物流园区(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行为。

7

规划建设岗负责联系商贸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市场)企业相关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负责监督仓储物流企业用地规划执行和实施情况。依法查处或移送仓储物流场所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8

安全应急岗负责查处或移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非法存储使用经营问题。

五、非A级旅游景区景点

1

经济发展岗牵头负责辖区非A级旅游景区景点及涉旅重点场所安全监管的综合统筹和协调。

2

产业发展岗负责休闲农业(以职责范围内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体验观光农业)的非A级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3

产业发展岗负责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内非A级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

4

城乡环境岗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市政公园等区域内非A级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

5

各村(社区)网格员要加强对本辖区非A级旅游景区景点安全巡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相应台账,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6

新兴旅游项目(含网红式开放景区景点),由文明实践岗牵头统筹,按照“谁的场地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共同管理。

7

消防管理岗、市场监管所配合文明实践岗和区级部门等开展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

六、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

1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特种设备目录》以外的规模较大、风险较大的载人游乐设施提供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街道各岗位、村(社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

民生服务岗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校内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3

社区事务岗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4

产业发展岗负责休闲农业区域(以职责范围内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体验观光农业)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5

经济发展岗牵头大型商场、超市、酒店等商务企业和民宿、农家乐(乡村酒店)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监管。指导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开展商业综合体内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6

城乡环境岗负责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市政公园及其内的游乐场所、游乐设施以及高空人行(玻璃)设施等安全监管。

7

经济发展岗负责旅游景区(包含网红打卡点)、星级旅游饭店和营利性娱乐场所等监管范围内的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8

文明实践岗负责体育场馆管理范围内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七、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高空索道

1

区文化旅游委牵头负责协调推动全区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滑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指导、监督;负责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酒店)等区域内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玻璃栈道类、滑道类旅游项目的审查,核实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规定不得评定A级旅游景区。

2

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负责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主体工程质量安全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高空索道(特种设备)安全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高空索道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3

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高空索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

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指生产经营单位房屋建筑工程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含装修、拆除)、构筑物、工业设备的基础或基座工程(含拆除)。设备安装:特指厂房、厂库内生产设备、各类机床及有关附属设施的安装工程,非房屋建筑配套设备安装。

1

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等部门将上级通报的项目情况,通报至相关岗位和村、社区。

2

规划建设岗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指导村(社区)、物业公司做好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投资额100以上的建设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直接监管,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且工程投资额100以下的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街道直接监督管理)

3

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安装安全监管,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由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民生服务岗、产业发展岗等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4

村(社区)网格员依法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属地安全巡查管理职责,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有关规定移送至规划建设岗;发现设备安装工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移送相关岗位进行查处或移送。

5

建设单位相关岗位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设备安装与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同时进行,或者多个设备安装单位同时施工时,建设单位要统筹各单位严格按规定组织施工作业,避免因交叉作业现场混乱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九、既有建筑增设电梯

1

规划建设岗负责联系既有建筑物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2

规划建设岗负责既有建筑物增设电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3

市场监管所负责既有建筑物增设电梯建设项目完成移交后的使用安全监管。

4

村(社区)网格员加强违法非法行为巡查力度和矛盾协调。

十、超限超载源头治理

1

规划建设岗配合区级部门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推进治超信息化和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实施港口码头、货运站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超限超载源头治理。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2

派出所负责协调货车注册登记和检验,实施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处罚,开展货车非法改装行为整治。依托治超站点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查处或移送货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车辆冲卡冲站、拒检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备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

3

各岗位负责所管企业超限超载源头安全监管。

4

规划建设岗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商混搅拌站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督促建设工地、商混搅拌站设置车辆出站(场)超重监测设施。

5

城管大队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处置运输行业开展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开展城市道路治超联合执法。

6

安全应急岗统筹配合区应急局开展道路货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商混搅拌站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督促商混搅拌站设置出站(场)超重监测设施。

7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非法改装、拼装汽车企业的监管和查处或移送。对违法违规为超限超载车辆配载并放行出场(站)的货物装载场(站)经营者、对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的货车生产企业实施处罚。对治超工作所需计量器具依法实施周期检定。

8

村(社区)网格员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规定移送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或移送。

十一、再生资源回收

1

经济发展岗负责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安全监管,指导村(社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安全管理工作。

2

市场监管所对实际经营行为、经营场所与登记情况不一致或对无照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监管。

3

派出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治安管理,协调对回收生产型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备案。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违禁物品和收赃销赃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或移送违法违规经营网点。

4

城管大队负责对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和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共场所堆放、晾晒、焚烧废品、污染周围环境的回收站依法查处或移送。

5

消防管理岗依法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洗车场

1

城管大队负责城区洗车场行业安全监管,负责完善洗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

规划建设岗负责查处或移送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经营洗车场的违法行为。负责配合查处超出洗车服务范围从事车辆修理违法行为。

3

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办理洗车场市场主体登记,配合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或移送取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洗车经营和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4

村(社区)网格员负责范围内洗车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规定移送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或移送。

十三、停产、关闭、转产企业(项目)

1

各岗位根据职责划分配合区级部门完成要求停产、关闭企业(项目)制定停产、关闭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停产、关闭过程中和停产、关闭后的安全措施,确保停产关闭企业各方面达到安全要求。

2

针对停产企业(项目)由根据职责划分负责停产期间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管。

3

针对关闭企业(项目)安全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岗位组织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管。

4

针对转产企业(项目)配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安全验收合格后,移交转产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管。

十四、平台经济(外卖、网约车、货拉拉等)

1

经济发展岗作为电商发展指导部门,督促外卖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规范骑手骑行行为)。

2

规划建设岗负责网约车、货拉拉等网络平台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3

派出所、鱼洞勤务大队负责辖区平台经济相关车辆及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4

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根据“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五、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

1

市场监管所负责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或移送。查处或移送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查处或移送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2

派出所、安全应急岗配合区级部门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登记制度,建立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登记管理制度。按职责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执法及事故查处或移送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

3

社区事务岗负责推动新建小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具备条件的建设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督促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充电设施。

4

安全应急岗依法对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消防安全进行查处或移送,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或移送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物业单位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

十六、违法建设

1

规划建设岗统筹由街道执行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2

规划建设岗负责组织查处或移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应取得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3

规划建设岗负责联系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或移送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除专门管理区域外)的违法建筑。

4

规划建设岗负责对未批先建(新建)、以欺骗手段取得农房建设手续行为的查处或移送。

5

城管大队负责依法对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查处或移送职责。

十七、大型群众性活动

1

经济发展岗、便民服务岗、文明实践岗等部门按行业作为辖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统筹协调部门。

2

平安建设岗、安全应急岗负责对接区级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农贸市场

1

经济发展岗牵头负责农贸市场安全生产监管。

2

城管大队负责查处或移送农贸市场占道经营等安全违法行为。

3

消防管理岗依法查处或移送农贸市场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

4

市场监管所依法对农贸市场内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等违法经营行为予以监管。

5

村(社区)网格员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十九、城镇风貌改造

1

城市更新岗负责配合城镇风貌改造规划管理。

2

城市更新岗负责城市风貌改造建设工作,配合规模以上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城镇风貌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

3

城市更新岗履行街道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负责辖区内规模以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城镇风貌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指导村(社区)网格员完成安全巡查工作。发现辖区内限额以上城镇风貌改造项目违法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十、农村自建房以及危房改造

1

规划建设岗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各村做好违法违规和安全的巡查工作。

2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规划建设岗牵头做好农村自建房和危房改造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规模以下(四层以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农村自建房的安全生产监管(除违法建设外)。对规模以上农村自建房和危房改造安全履行街道属地职责。

二十一、住宅装修

1

规划建设岗履行街道规模以上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督属地管理,以及对未经审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或移送。督促村(社区)网格员、物业企业等履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开展安全巡查。

2

规划建设岗和城管大队对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或移送。

3

经济发展岗负责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燃气、电力等公共设施(用户自有产权的燃气、电力设施除外)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或移送;督促燃气公司严格装饰装修通气验收,通气后加强入户安全隐患排查。

4

消防管理岗依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拆改、破坏消防管道和消防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或移送。

5

规划建设岗具体承担辖区内规模以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村(社区)网格员、物业企业等履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开展安全巡查。

二十二、密室逃脱”“剧本杀经营活动场所

1

文明实践岗负责督促“密室逃脱”“剧本杀”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2

规划建设岗配合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3

消防管理岗和派出所依职责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二十三、电竞酒店

1

经济发展岗负责电竞酒店安全生产监管。

2

规划建设岗配合开展电竞酒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3

消防管理岗和派出所依职责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二十四、点播影院

1

宣传统战岗负责点播影院放映活动的监管工作,文明实践岗具体负责查处或移送点播影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

规划建设岗配合开展电竞酒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3

消防管理岗和派出所依职责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二十五、室内冰雪活动场所

1

规划建设岗按职责负责室内冰雪场所涉及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项目施工及装饰装修过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合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2

文明实践岗负责监督指导涉及体育项目审批的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安全监管。

3

经济发展岗负责内室内冰雪活动场所(未涉及体育项目审批)安全监管。

4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室内冰雪活动场所中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设备实施监督检查。

5

按照“谁的地方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岗位分别负责大型商场、城区市政公园等场所内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安全监管。

6

消防管理岗和派出所依职责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二十六、月子中心、母婴会所、托育机构等母婴康复保健机构

1

民生服务岗负责月子中心、母婴会所、托育机构等母婴康复保健机构行业安全监管。

2

规划建设岗配合完成月子中心、母婴会所、托育机构等母婴康复保健机构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3

消防管理岗和公安派出所依职责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4

市场监管所开展月子中心、母婴会所、托育机构等母婴康复保健机构场所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负责早教机构(卫生健康委备案的托育机构除外)的安全生产监管。

二十七、洗浴业经营活动(含洗浴、桑拿、按摩足疗等)

1

经济发展岗牵头负责辖区内洗浴业经营活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2

文明实践岗负责督促景区经营管理主体对其内的洗浴场所实施统一安全监管。

3

市场监管所负责洗浴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管。

4

规划建设岗配合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5

消防管理岗和公安派出所依职责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二十八、室内健身、野战基地、拓展训练等活动场所

1

文明实践岗负责室内健身、野战基地、拓展训练等活动场所行业安全监管。

2

规划建设岗配合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3

消防管理岗和公安派出所依职责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4

室内健身房开在大型商场内时,经济发展岗要督促商场管理单位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5

野战基地、拓展训练等活动场所设在景区景点时,经济发展岗、文明实践岗等相关岗位督促景区景点运营单位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二十九、科技孵化器、科技示范基地、加速器、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科技新业态

1

经济发展岗负责科技孵化器、科技示范基地、加速器、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科技新业态安全监管。

2

规划建设岗配合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3

消防管理岗和公安派出所依职责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三十、大型商业综合体

1

经济发展岗作为街道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监管牵头部门。

2

平安建设岗、派出所、安全应急岗负责对接区级部门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

3

文明实践岗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内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宣传统战岗负责影院放映活动的监管工作,文明实践岗具体负责查处或移送点播影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

文明实践岗负责休闲健身、攀岩场馆、滑冰场馆等运动场所的安全监管。

5

消防管理岗和公安派出所依职责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三十一、水上高尔夫、龙舟、皮划艇

1

文明实践岗作为街道水上高尔夫、龙舟、皮划艇等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管牵头部门。

2

巴南海事处负责长江干流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

3

派出所负责联系公安水上派出所负责长江干流水域的治安管理。

4

产业发展岗负责河道及辖区水体水上高尔夫、龙舟、皮划艇的安全监管。

三十二、“两江四岸”公共空间

1

经济发展岗负责对接区发展改革委“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新建电力建设工程、人防工程等安全监管。

2

经济发展岗负责对接区经济信息委,对“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的电动汽车换电、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等安全监管。

3

派出所负责下河公路、偏僻滩涂、重点水域等重点区域巡查巡护,在权限范围内,严格“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

4

规划建设岗负责对接区住房城乡建委“两江四岸”岸线治理提升建设项目、人员聚集区域房屋等安全监管,细化明确“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具体区域。

5

城管大队、城乡环境岗负责“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临水市政公园安全监管。

6

规划建设岗负责对接区交通局负责“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港区、码头、渡口、水上客货运、过江轻轨运营、水上观光旅游、交通建设项目等安全监管。

7

产业发展岗负责对接区水利局负责“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水利建设项目等安全监管,做好“两江四岸”水情24小时监测。

8

经济发展岗负责“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临水商业综合体、酒店等安全监管。

9

经济发展岗、文明实践岗负责“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等安全监管。

10

市场监管所负责“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1

文明实践岗负责“两江四岸”公共空间涉水运动安全风险的排查,对接开展公开水域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强游泳协会组织管理,督促引导相关群体在安全水域开展游泳等涉水运动。

12

规划建设岗负责“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对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细化明确“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具体区域,在总规和控规图上画定落位。

13

消防管理岗和公安派出所依职责开展消防执法检查,负责“两江四岸”公共空间范围内的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14

安全应急岗负责对接巴南海事处对长江干流水域水上搜寻救助等工作。

15

沿江社区网格员加强安全巡查检查。





附件3

鱼洞街道生产经营行为权力清单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标准划分)

序号

生产经营活动类别

行业监管部门

专项(业)监管部门

一、农、林、牧、渔业

1

农业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

(核桃、板栗等干果)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11

谷物种植

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13

棉、麻、糖、烟草种植

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15

水果种植

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

17

中药材种植

18

草种植及割草

19

其他农业

2

林业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22

造林和更新

23

森林经营、管护和改培

24

木材和竹材采运

25

林产品采集

3

畜牧业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31

牲畜饲养

32

家禽饲养

33

狩猎和捕捉动物

39

其他畜牧业


4

渔业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41

水产养殖

42

水产捕捞

5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51

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52

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

53

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

54

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二、采矿业

10

非金属开采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区应急局(发证许可类)

101

土砂石开采

12

其他采矿业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游泳池)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景区)

120

其他采矿业(地热资源)

三、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畜禽屠宰)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131

谷物磨制

132

饲料加工

133

植物油加工

134

制糖业

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6

水产品加工

137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

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4

食品制造业

141

焙烤食品制造

142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3

方便食品制造



144

乳制品制造

145

罐头食品制造

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9

其他食品制造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51

酒的制造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152

饮料制造

153

精制茶加工

16

烟草制品业

161

烟叶复烤

162

卷烟制造

169

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17

纺织业

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81

机织服装制造

182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183

服饰制造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1

皮革鞣制加工


192

皮革制品制造



19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4

羽毛加工及制品制造

195

制鞋业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1

木材加工

202

人造板制造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203

木制品制造

204

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21

家具制造业

211

木质家具制造

212

竹、藤家具制造

213

金属家具制造

214

塑料家具制造

219

其他家具制造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221

纸浆制造

222

造纸

223

纸制品制造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231

印刷

232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3

记录媒介复制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241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242

乐器制造

243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244

体育用品制造


245

玩具制造



246

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行业范围)

25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2

煤炭加工

253

核燃料加工

254

生物质燃料加工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2

肥料制造

263

农药制造

26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5

合成材料制造

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

医药制造业

27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3

中药饮片加工

274

中成药生产

275

兽用药品制造

276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27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78

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2

合成纤维制造

283

生物基材料制造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1

橡胶制品业

292

塑料制品业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301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30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4

玻璃制造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305

玻璃制品制造

306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307

陶瓷制品制造

308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309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11

炼铁

312

炼钢

313

钢压延加工

314

铁合金冶炼

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2

贵金属冶炼

323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24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325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3

金属制品业

33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2

金属工具制造



333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4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5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36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7

搪瓷制品制造

338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9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341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342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344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346

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

347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48

通用零部件制造

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51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52

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3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4

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5

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6

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357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358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9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6

汽车制造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361

汽车整车制造

362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363

改装汽车制造

364

低速汽车制造

365

电车制造

366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67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71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372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373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374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375

摩托车制造

376

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

377

助动车制造

378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379

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1

电机制造

38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8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4

电池制造

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86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87

照明器具制造



389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391

计算机制造

392

通信设备制造

393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394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395

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

396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397

电子器件制造

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9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401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402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03

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

404

光学仪器制造

405

衡器制造

409

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41

其他制造业

411

日用杂品制造

412

核辐射加工

419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421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441

电力生产

442

电力供应

443

热力生产和供应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2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鱼洞街道城乡环境岗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461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462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69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五、建筑业

47

房屋建筑业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产业发展岗、城乡环境岗、经济发展岗等科室按职责分工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471

住宅房屋建筑

472

体育场馆建筑

479

其他房屋建筑业

48

土木工程建筑业

481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482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483

海洋工程建筑

484

工矿工程建筑

485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

486

节能环保工程施工

487

电力工程施工

489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49

建筑安装业

491

电气安装

492

管道和设备安装

499

其他建筑安装业


5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01

建筑装饰和装修业

502

建筑物拆除和场地准备活动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城乡环境岗、经济发展岗等科室按职责分工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503

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509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六、批发和零售业

51

批发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51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1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1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1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1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1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1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18

贸易经纪与代理

519

其他批发业

52

零售业

521

综合零售

5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2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2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2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2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危险化学品经营)


52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52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2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3

铁路运输业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鱼洞街道平安建设岗

鱼洞派出所

531

铁路旅客运输

532

铁路货物运输

533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54

道路运输业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鱼洞派出所(道路交通)

巴南海事处(水上交通)

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542

公路旅客运输

543

道路货物运输

544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55

水上运输业

551

水上旅客运输

552

水上货物运输

553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6

航空运输业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鱼洞派出所(空中管制)

561

航空客货运输

562

通用航空服务

563

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57

管道运输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571

海底管道运输

572

管道运输陆地

5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鱼洞派出所(路面管控)

581

多式联运

582

运输代理业


5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91

装卸搬运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鱼洞派出所(路面管控)

592

通用仓储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危险化学品经营)

593

低温仓储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产业发展岗、民生服务岗等岗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594

危险品仓储

595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596

中药材仓储

599

其他仓储业

60

邮政业

鱼洞邮政

鱼洞派出所(危险品)

601

邮政基本服务

602

快递服务

609

其他寄递服务

八、住宿和餐饮业

61

住宿业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星级饭店、露营)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其他)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611

旅游饭店

612

一般旅馆

613

民宿服务

614

露营地服务

619

其他住宿业

62

餐饮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冶金机械八大类)

鱼洞派出所(路面管控)

621

正餐服务

622

快餐服务

623

饮料及冷饮服务

62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629

其他餐饮业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文明实践岗按职责分工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631

电信


632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33

卫星传输服务

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文明实践岗、市场监管所等岗位按职责分工

641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642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3

互联网平台

644

互联网安全服务

645

互联网数据服务

649

其他互联网服务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651

软件开发

652

集成电路设计

653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654

运行维护服务

655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656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57

数字内容服务

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金融业

66

货币金融服务

区金融发展中心、人行巴南支行、巴南银保监分局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661

中央银行服务

662

货币银行服务

663

非货币银行服务

664

银行理财服务

665

银行监管服务

67

资本市场服务

671

证券市场服务

672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673

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674

期货市场服务



675

证券期货监管服务

676

资本投资服务

679

其他资本市场服务

68

保险业

巴南银保监分局、区金融发展中心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681

人身保险

682

财产保险

683

再保险

684

商业养老金

685

保险中介服务

686

保险资产管理

687

保险监管服务

689

其他保险活动

69

其他金融业

691

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

692

控股公司服务

693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694

金融信息服务

695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699

其他未列明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

70

房地产业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701

房地产开发经营

702

物业管理

703

房地产中介服务

704

房地产租赁经营

709

其他房地产业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1

租赁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711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712

文体设备和用品出租

713

日用品出租

72

商务服务业

721

组织管理服务

722

综合管理服务

723

法律服务

鱼洞司法所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724

咨询与调查

相应岗位

725

广告业

鱼洞市场监管所、鱼洞城管大队(户外广告安装)

726

人力资源服务

民生服务岗

727

安全保护服务

鱼洞派出所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派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

728

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等相关岗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29

其他商务服务业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731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732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733

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734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735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741

气象服务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742

地震服务

鱼洞街道安全应急岗

743

海洋服务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744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745

质检技术服务

鱼洞市场监管所


746

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

鱼洞街道城乡环境岗


747

地质勘查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749

工业与专业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7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751

技术推广服务

752

知识产权服务

753

科技中介服务

754

创业空间服务

759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6

水利管理业



761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产业发展岗按职责分工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762

水资源管理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城乡环境岗按职责分工

763

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764

水文服务

769

其他水利管理业

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鱼洞街道城乡环境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771

生态保护

772

环境治理业

78

公共设施管理业

鱼洞街道城乡环境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781

市政设施管理

782

环境卫生管理

783

城乡市容管理

784

绿化管理

785

城市公园管理

786

游览景区管理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牵头

79

土地管理业




791

土地整治服务

区土储中心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792

土地调查评估服务

区公共交易中心

793

土地登记服务

794

土地登记代理服务

799

其他土地管理服务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0

居民服务业



801

家庭服务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派出所(治安)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802

托儿所服务

鱼洞街道民生服务岗、市场监管所(早教)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派出所(治安)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民生服务岗(卫生医疗)

803

洗染服务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804

理发及美容服务

805

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

806

摄影扩印服务

807

婚姻服务

鱼洞街道民生服务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808

殡葬服务

809

其他居民服务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等相关岗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811

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

鱼洞街道规划建设岗

812

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等相关岗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13

家用电器修理

819

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

82

其他服务业



821

清洁服务

鱼洞街道城乡环境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822

宠物服务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街道产业发展岗(兽医)

829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鱼洞街道经济发展岗等相关岗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十六、教育

83

教育



831

学前教育

鱼洞街道民生服务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832

初等教育

833

中等教育

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院、重庆渝洲车辆工程技术学校、重庆市卫生技工学校、重庆市机电技工学校),区经济信息委(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区卫生健康委(重庆市护士学校),区文化旅游委(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834

高等教育

835

特殊教育

区教委

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非学科类培训)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84

卫生

鱼洞街道民生服务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841

医院

842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843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849

其他卫生活动

85

社会工作




851

提供住宿社会工作

鱼洞街道民生服务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852

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6

新闻和出版业

鱼洞街道宣传统战岗、

文明实践岗按职责分工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861

新闻业

862

出版业

87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871

广播

872

电视

873

影视节目制作

874

广播电视集成播控

875

电影和广播电视节目发行

876

电影放映

877

录音制作

88

文化艺术业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

鱼洞街道综合事务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鱼洞派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

881

文艺创作与表演

882

艺术表演场馆

883

图书馆与档案馆

884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885

博物馆

886

烈士陵园、纪念馆

887

群众文体活动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

889

其他文化艺术业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

89

体育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

891

体育组织

892

体育场地设施管理

893

健身休闲活动

899

其他体育

90

娱乐业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

鱼洞街道消防管理岗(消防)

鱼洞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

901

室内娱乐活动

902

游乐园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


903

休闲观光活动



904

彩票活动

鱼洞街道民生服务岗

905

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与经纪代理服务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

909

其他娱乐业

鱼洞街道文明实践岗

备注:《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主要确定行业监管和专(业)项监管岗位,综合监管、属地监管、其他监管单位按照相应职责履行监管责任。消防、特种设备、工贸等专项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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