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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722N/2020-000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一品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12-15 [ 发布日期 ] 2018-01-24

一品街道办事处2018年预算编制情况

(一)财政预算编制范围

2018年的财政预算包括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包括人大、党委、行政、司法、计生、财政所、市政执法中队、村官)、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社保所、兽医站、五角亭社区、一品社区等七个单位(部门)。

(二)财政预算编制原则

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以体制定额基数,合理测算结算补助、专项补助、上解等事项。支出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支出按可能”的原则安排。在确保基本支出的前提下,项目支出的安排要与全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街道可安排财力相适应。街道财政将优先安排上级政府和办事处确定的民生支出、法定增长、实绩考核指标等重点项目及民心工程,其他项目做到有保有压。

(三)财政预算编制内容

1.街道预算编制内容包含:街道基本情况、财力情况、三公经费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等。

2.严格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内容,将所有收支填列到具体的收支科目。

二、财政收入预算编制

(一)体制补助收入

按照2017年区对镇街财政体制测算下达的支出基数预算。

(二)结算补助收入、专项补助收入

参照2017年补助标准预算给予适当补助安排预算。

三、 支出预算编制口径

财政预算支出安排首先是确保基本支出,然后再安排项目支出。

(一)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各单位(部门)以2017年12月工资花名册为编制依据。

1.工资福利支出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单位以区人事局核定的工资项目、标准为基数,按实有在职人员计算。

2)、津贴补贴

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包括保留津贴、老粮贴、特殊岗位津贴、其他津补贴(车改补贴)和规范津补贴(含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保留津贴按129元/月预算;老粮贴按规定标准预算;特殊岗位津贴按国家规定标准预算;其他津补贴(车改补贴)和规范津补贴(含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严格按规定标准预算。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在职人员的保留津贴、老粮贴及特殊岗位津贴。在职人员的保留津贴按129元/月预算;老粮贴按规定标准预算;特殊岗位津贴,一律按国家规定标准预算。

3)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指所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发放部分和体现岗位职责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固定发放的基础性绩效纳入工资统发。体现岗位职责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组织部门签字确认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到各单位。

4)奖金

奖金是指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按2017年12月基本工资与规范后津补贴之和预算。事业单位的该项经费计入绩效工资总量,不再单独预算。

5)社会保障缴费

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和个人医疗账户补助。

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实际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合同制工人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预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基金和公务员保险按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9.5%提取(其中基本医疗保险8%,大额医疗互助基金1.5%),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基本工资额的9.5%提取;工伤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5%提取,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0.5%提取;个人医疗账户补助按在职人员人均1600元年,退休人员人均2000元年预算。

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上述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具体包括临时工工资、公休假、早中餐补贴、未纳入工资统发的特殊津补贴支出、月考核奖和年终目标考核奖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计提经费

计提经费包括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党建经费。在职职工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提取3.5%的福利费、1.5%的职工教育经费(属培训费)和2%的党建经费。

在以上计提的经费中,党建经费的50%、职工教育经费的50%由区集中使用;工会经费的40%由区集中使用。

2)交通经费

按现有车辆参照上年的实际执行标准补助交通工具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

3)公用经费

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按2017年12月底的编制内实有人员按人均4.5万元/年标准进行预算

4)设备购置和会议接待经费

根据相关政策,参照上年的执行标准安排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生活补助:指规定标准计算的遗属补助。

2)住房公积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2%提取。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按照2017年12月发放的民政优抚对象的各种补助标准安排预算。

4)健康休养费:按照2017年12月实有退休人员1万元/人.年的标准预算。

5)退休活动费

参照上年的执行标准按照相关文件安排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按照2017年财政体制,根据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需要,按经济分类提出项目支出的具体数额及依据。街道财政结合财力状况,将优先安排区政府和办事处确定的民生支出、法定增长、实绩考核指标、重点项目、民心工程、偿债资金、列收列支、预备费等支出。

四、相关要求

年度执行中,必须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突破和调整,也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和调整科目。需要变更用途和调整科目的,必须按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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