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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品街道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7-02

一、为什么要制定《一品街道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答: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严防人员溺水事件的发生,坚决遏制事故抬头势头,维护一品街道辖区社会稳定、和谐。

二、《一品街道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区委平安办印发《重庆市巴南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三、《一品街道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有哪些措施?

答:1、加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教育。街道党群办(宣传)牵头进一步拓宽防范少年儿童溺水教育途径,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以及手机短信、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等信息媒体,通过公益广告、案例警示、安全预警、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宣传。街道民政和社事办要督促一品中学、小学定期组织开展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主题教育和安全演练,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在无监护人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一要在监护人或长辈带领下游泳,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三要在遇到同伴溺水时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盲目施救)。同时,安排专门课程,完善相应教学内容,强化游泳和安全技能,采用考核考试等方式,检验学生防范少年儿童溺水教育效果。各学校要抓好“十个一”宣传教育:每年3月底前开展1次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专项教育、每年暑假前印发1份“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每年组织1次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每年印发1份游泳安全和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册页、每学期进行1次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知识考试、每学期召开1次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每学期开展1次家长专访、每到节假日前开展1次集中安全教育、每月布置1篇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作业、每天上午和下午最后一节课由教师对学生进行1次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提醒,确保宣传教育到位。要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将“七不三要”牢记于心,尽量学会游泳等技能,同伴之间要相互提醒注意安全,绝不相约到危险区域玩水,遇到有人落水绝不盲目施救。要加强学生纪律约束,对私自到危险区域玩水的学生,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2、加强各类水域排查整治。街道农服中心、各村(居)要对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等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记入台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整改责任要落实到单位和人头,做到排查一处、防范一处、整改一处。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台账,动态更新,存档备查。街道民政和社事办要督促学校主动参与校园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外危险水域要充分掌握情况,及时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提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及时管控处置。

3、加强各类水域巡查守护。各村(居)要组织安全巡查队伍、治安巡逻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力量,加强对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和守护,及时发现并制止玩水、下水等危险行为。街道农服中心要落实属事管理职责,对水库、危险河段等重点水域要按规定落实专人监管,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自动报警等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各学校要对学生上学放学路线进行了解,掌握学生途经水域情况,并将学校作息时间等信息及时提供给属地村(居),加强校地联动,确保巡查守护工作效果。

4、增设各类防护设施设备。街道平安办要督促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在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等重点区域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有条件的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在相关水域易下水位置和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位置,张贴或树立醒目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警示标志标语,并落实日常监管巡护人员。沙坑、池塘以及因建筑施工临时形成的堰塞水体等区域周围要设置固定的警戒线和醒目的警示标识,对已发生或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危险区域,要修建封闭式围挡围栏围墙进行物理隔绝,防止人员靠近。重点区域要配备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装备,单位(企业)自有水体、旅游景区游乐水体可以配备巡逻艇、弹射救生圈等专业救援设备。

5、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防护。相关部门要抓好节假日学生离校后的管护问题,充分运用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关爱活动、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教育活动等,避免节假日期间发生不安全事件。学校节假日期间要与监护人紧密联系,指导督促监护人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管理及安全保护工作。

6、加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动员社会各界,加强对困难群体、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和安全防护。要组织开展有益活动,避免漏管失控和出现防护盲区,坚决防止困难群体、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等重点群体发生溺水等伤亡事故。

7、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行好法定监护责任。街道民政和社事办要组织学校印发《学生防溺水倡议书》,学生和监护人签字后返回学校存档备查。要加强家校共育,各学校要召开专题家长会、开展定期家访,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等载体,建立常态化安全提示机制,向监护人开展安全提示提醒。要做好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增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强化监护人“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防止溺水。对不假离校的学生,学校要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原因,积极配合查找学生下落,防止学生发生溺水等意外。

8、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完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为重点区域增配值守和巡防人员,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街道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件,要及时指导属地村(居)和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和打捞等工作。街道宣传办要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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