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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722N/2021-00115 [ 发文字号 ] 一品办发〔2021〕14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一品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一品街道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道相关部门:

    为有力有序推进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行动,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现将《一品街道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统筹抓好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品街道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1〕7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行动,摸清闲置农房情况,建立底数台账,解决房屋因长期无人居住而呈现的脏、乱、差等状态,提升房屋整洁美观和安全度,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夯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以长期无人居住的废旧房屋为清理对象,以试点示范为带动引领、面上渐次推进、全域铺平铺开的方式,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先易后难、统筹推进,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废旧房屋的专项清理行动。

    (一)组织全面摸排

    各村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废旧房屋进行全力摸排,全面掌握破旧房屋的闲置利用情况(闲置时长、闲置原因等)、房屋外观外貌及质量安全、使用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基础信息,建立分户分宗台账并上报街道。

    (二)开展房屋归整

    各村将废旧房屋的清理工作与农房安全排查行动等工作统筹安排,与美丽宜居乡村打造、美丽庭院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有序组织开展无人居住破旧房屋的归整工作。引导房主对房屋自行规整。加强农房安全管理。

    (三)开展房屋盘活利用

    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整治。鼓励村集体和农民采取出租、入股、联合经营等多种方式,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民宿等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进行盘活利用。对进城落户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全面调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阶段。明确清理对象为三年以上无人居住、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总体呈现废旧观感,影响了整体人居环境提升的闲置、废旧房屋。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废旧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废旧房屋基本情况。

    (二)全面推进

    整体推进、全面覆盖、成效显著阶段。由“五沿区域”等重点区域,往面上渐次推进,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有效解决废旧房屋所带来的突出问题,有效盘活利用无人居住的闲置房屋,至2025年取得明显成效,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一品街道成立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如下:

组  长:肖春雷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吕志强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成明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棋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吴先平 财政办负责人

        包  彬 规建环保办负责人

        崔纯华 生态环保中心主任

        范时超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调度工作进展、督促落实清理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建办,负责统筹推进清理的日常工作以及涉及的政策研究、指导督促、检查调研、总结经验等工作。

(二)建立协作运转工作机制

规建办牵头,生态环保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配合,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联动,加强工作指导,构建互联互通、运行良好的协作配合机制,把清理任务落到实处,落到每户每宗上,建立台账。

(三)建立工作调度机制

各村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分户分宗的废旧房屋清理基础台账。按照废旧房屋专项清理工作填报要求,至少确定1名联络员(附件1),定期上报清理工作进度。

(四)建立督促指导机制

“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已纳入人居环境评估考核和半年工作排位。

定期开展实地监督考核和检查指导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力度。纳入监督考核机制,落实挂点包干要求,街道与行政村共同实地解决“疑难杂症”,确保工作推进不脱节、不断档。

(五)开展专题调研

按照边清理、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及时开展实地调研,实时召开动态阶段性的督导评估,及时挖掘发现、提炼总结经验做法,通过专项清理,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提供丰富的实践基础。

     五、工作要求

    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清理工作;要做好部署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政策,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要精心组织摸底排查,准确、全面掌握基础情况;要加强日常的抽查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复核验收工作;要强化业务指导督促,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联系人:汪丽君,联系电话:66488109

附件:1.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联系人

      2.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统计表

      3.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台账

附件1:

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联系人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姓名

职务

座机

手机

备注
















附件2:

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镇街

摸排房屋情况

规整房屋情况

新增盘活利用情况

宗数

宅基地面积(㎡)

房屋面积(㎡)

累计(处)

本季新增(处)

出租

经营(含自主、合作、委托等方式)

复耕复绿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1.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2.无人居住废旧房:满足房屋3年及以上无人居住、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外观呈现废旧观感的闲置废旧房屋。3.新增盘活利用情况:出租为整户出租用于生产生活或经营;经营:主要为户主以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农家乐、小卖部、修理部、乡村旅游等经营;复耕复绿到统计之日计算,已经完成复耕复绿工程主要工作。4、报表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委。5、乡镇、村可参照此表进一步细化完善。

附件3


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镇街

村社名

房主姓名

房屋现状

面积(m²)

闲置时间

闲置原因

是否盘活利用

盘活利用情况

备注

结构

质量安全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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