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攻略丨退休一件事
办事服务链接:退休一件事
可受理事项
可以办理9个事项:职工正常退休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基本养老金、户籍信息确认。
申报条件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含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征地安置人员享受养老待遇申请)
1.正常退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及其以上。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的。
3.因病提前退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4.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5.征地安置人员享受养老待遇:征地安置“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继续缴纳或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5年的,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备注:有视同缴费年限或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未预审档案的,请于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持档案资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线下审核。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并按照管理权限批准退休后,参保单位在批准退休的当月申请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三)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人员,可申请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有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个人通过“渝快办”平台、参保地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申请,联办信息将实时推送至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办理后续事项。
申请材料
(一)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申请(包括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征地安置人员享受养老待遇申请)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已关联电子证照库可免提交);
2.社会保障卡正面照片(已关联电子证照库可免提交);
3.重庆市退休“一件事”申请表;
4.职工档案(已预审档案的免提交);
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表(单位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供);
6.独子待遇等增发材料(仅限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享受)。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已关联电子证照库可免提交);
2.社会保障卡正面照片(已关联电子证照库可免提交);
3.重庆市退休“一件事”申请表;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申报表;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或退休审批文件。
备注:符合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的独生子女父母,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申报和发放,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父母相关材料。
(三)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无材料
(四)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无材料
办理时限
26个工作日。
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手机APP或PC端(https://zwf-w.cq.gov.cn/),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专区中的退休“一件事”进行申办。
二、线下办理:申请人前往待遇领取地政务服务中心退休“一件事”综合窗口进行申办,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完成市政府“渝快办”PC端退休一件事”相关事项提供导办服务。
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