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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08-15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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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的镇街:

切实做好我区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稳岗就业工作,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十三条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5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将贯彻落实好《政策措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要组织帮扶干部、村社干部和防止贫监测网格员等开展《政策措施》培训,要采取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深入脱贫户以及企业主体“一对一”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强化日常监测。各镇街要动态掌握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况,建好相关底数台账,重点针对人均收入低于12000元的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返乡回流和失业登记的脱贫人口,要落实“一人一策”就业帮扶措施,切实增加脱贫人口务工收入。

三、确保政策落地。各镇街要进一步优化各项政策的经办流程,探索推行政策找人、免申即享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政策补贴及时到账、应享尽享。区乡村振兴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要加强稳岗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适时通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附件: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政策措施

重庆市巴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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