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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强化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2-08-16
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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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有巩固脱贫成果的镇街

为深入贯彻落实《巴南区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巴南委农组发〔20227号)精神,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切实做到群众自主申报主动,部门数据预警规范,干部网格排查全面,身份识别认定及时,帮扶措施落实精准,结对帮扶成效显著。现就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强化帮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测预警,确保监测对象动态排查不留死角

(一)区级部门每月推送数据预警。各镇街针对区级部门反馈预警信息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入户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

(二)镇级适时收集辖区情况分析预警。镇街要建立科室、部门、村信息数据交换机制,做到危房信息、供水保障信息、大病大额医疗支出信息、自然灾害信息、临时救助信息、失学辍学信息、低保及分散特困供养申请信息、信访舆情信息、重残信息等及时汇总研判,入户核实。

(三)村级网格员排查及时研判。村级网格员每月至少对网格内的群众全覆盖走访排查1次,收集相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报告村级防返贫监测信息员。信息员收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组织研判,再次入户走访核实。

(四)发动群众主动申报。各村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院坝会等形式,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强化群众自主申报认定监测对象。

二、严格识别程序,确保15天内完成监测对象认定

自农户申请或预警(干部排查、部门推送数据预警等)开始,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进行认定流程,15天完成识别认定。

(一)3天内完成入户核查和村级评议。发现预警线索或收到农户申请后,要组织镇村干部第一时间入户核查。不存在致贫风险的要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填写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镇街和区乡村振兴局开展经济核查和信息比对,并组织村级评议。镇街要把低保及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核查和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同步进行。

(二)7天内完成村级公示。村级评议通过后,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公示对象不符合监测对象认定条件的要及时终止认定程序,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拟公示对象;情况不属实或公示对象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及时告知举报人相关调查情况。

(三)3天内完成镇街审核。镇街及时组织民政、住建、医疗、教育、水利等部门人员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级审定。审核未通过的要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申请对象。

(四)2天内完成区级审定。区乡村振兴局根据数据比对情况,审定镇街上报的名单,及时反馈审定结果至镇街。对符合条件的在村级进行公告并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要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申请对象。

三、精准落实帮扶,确保各项帮扶政策落地见效

(一)及时落实帮扶责任人。在入户核实过程中要落实1名村干部作为联系人,一是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支出较大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帮助申请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民政救助,二是及时告知认定程序的进展情况,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相关的原因。监测对象认定后,镇街要立即落实监测帮扶责任人,并在10天内开展帮扶。

(二)精准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责任人要及时入户走访,亮明身份,全面了解掌握家庭基本情况。针对致贫风险,与监测对象共同制定帮扶计划,各项帮扶措施要明确时间节点,建好帮扶档案。

(三)定期优化帮扶措施。每月至少要研究1次帮扶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监测对象家庭情况,适时优化调整帮扶措施,不断提高帮扶成效。

四、坚持每月调度,确保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

按照《巴南区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要求,镇(街)、村每月研究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各镇街要组织村级信息员、网格员培训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指导各村认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排查、识别认定、帮扶等工作,规范收集相关档案资料。于每月底前报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月调度表(见附件2)。区乡村振兴局通过系统数据和镇街上报情况,分析全区监测预警、识别认定、开展帮扶等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并安排下步工作。

附件: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月调度表

重庆市巴南区乡村振兴局        

20228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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