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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档案馆查档指南

2023-08-17
巴南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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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阅范围

本地区已移交进馆的文书、科技、会计、婚姻、林权、土地承包档案等。

二、查阅须知

1.中国公民和组织,持单位介绍信、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或有效证件,可以查阅已开放档案。外国人或外国组织须持有我国有关主管部门或接待单位介绍信,并经我馆同意,方可查阅已开放档案。老年人、残疾人、烈军属等可优先利用档案。

2.查阅馆藏未开放档案,须经档案馆及档案所属单位同意后方可查阅利用。查阅区委常委会记录及办公会议记录、区政府常务会议记录及办公会议记录,必须经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查阅本单位党委(党组)、行政办公会议记录,须经本单位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查阅本单位有关人员履历、处分等问题的材料,应持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

3.查阅属于国家秘密控查范围的重要档案及珍贵档案须经馆长审批,属一般控查范围的档案由信息科负责批准。查阅中央、省(市)秘密以上文件材料,必须经区委保密办领导签字同意;查阅婚姻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民政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4.查阅人员要严守秘密,必须在指定的阅览室进行。不准将档案私自带出阅览室,不准将档案转借其他人员翻阅。

5.查阅人员要爱护档案,严禁将档案拆散抽出、涂改、污损、折叠、撕毁及勾划标记,不得翻阅与自己查阅内容无关的其它档案资料。

6.查阅室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打接电话,禁止携带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及宠物进入查阅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7.未经馆长批准,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原件借出馆外。机关单位确有特殊需要,需持单位介绍信,经馆长批准,办理借阅手续,一周内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三、查阅程序

1.查档人出示身份证扫描,自动读取登记。

2.查档人介绍查阅目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要查阅档案的大致内容等相关信息

3查档人可以翻阅开放档案纸质目录可以利用计算机自主检索开放档案,也可提请档案管理人员协助检索查阅

4.自助查阅时,查找到所需档案后提交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打印复制,提供一份加盖查档专用章证明材料。

5.查阅纸质档案完毕,及时归还档案,并保证档案完好无损。

四、服务承诺

耐心细致 热情周到

五、查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20—12∶00 下午:2∶00—5∶30

查档电话:023—66221507

查档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翰路16号(巴南区档案馆305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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