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增量(直达资金)的通知
巴财预发〔2020〕8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增量(直达资金)的通知
区消防支队: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增量(直达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0号)的规定和要求,为贯彻中央和市财政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增量(直达资金)367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该资金专项用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二期终端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资金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该项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详见附表)。同时,资金必须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直接拨付到企业和个人,建立实名台账,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给企业和个人,也不得拨付给融资平台公司。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在今年底前支出。同时,请在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加大问责力度,对该直达资金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