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巴财社发〔2021〕87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
医疗保障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补助资金(年中批)的通知》(渝财社〔2021〕9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局优抚对象医疗中央补助资金25万元。
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单位尽快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表于一周内编定后交财政局社保科备案。资金由收到拨款单位列报支出。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