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财农发〔2021〕68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东温泉镇、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1〕26号)文件和区政府对《关于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安排计划的请示》(巴南委农办文〔2021〕6号)的批示意见,现将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总额70万元,其中: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资金64万元,区级乡村振兴资金6万元。
二、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未编制绩效目标不得安排资金计划。
三、请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五、加快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六、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扶贫”;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