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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清算资金的通知

巴财行发〔2021〕100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清算资金的通知


相关学校:

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0〕209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1〕29号)精神,并结合区教委、区财政、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教委发〔2017〕223号)、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局发〔2021〕72号)、《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行发〔2020〕147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巴财行发〔2021〕48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清算资金     万元,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科目。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清算资金明细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关于下达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清算)的通知-巴财行发(2021)100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