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清算资金的通知
巴财行发〔2021〕100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清算资金的通知
相关学校:
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0〕209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1〕29号)精神,并结合区教委、区财政、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教委发〔2017〕223号)、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局发〔2021〕72号)、《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行发〔2020〕147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巴财行发〔2021〕48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清算资金 万元,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科目。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清算资金明细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