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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部分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财农发〔202184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部分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区融媒体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20128号)和区政府第197次常务会对《关于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部分资金项目方案的汇报》的审议意见,结合区农委《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部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巴南扶贫办发〔2021),现将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部分项目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区级资金456.84万元。其中:区镇村三级电商体系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项目335.94万元,2021年优质扶贫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暨乡村振兴宣传合作项目120.9万元(详见附件)。

二、加强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未编制绩效目标不得安排资金计划

三、请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五、加快扶贫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六、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扶贫;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附件:巴南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部门项目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111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