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财农发〔2021〕21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
接龙镇、东温泉镇、圣灯山镇、安澜镇、姜家镇、丰盛镇、二圣镇、双河口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农广校: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20〕128号)和区政府第174次常务会对《关于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请示(巴南扶贫办文〔2021〕6号)》的审议意见,结合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计划》(巴南扶贫办发〔2021〕7号),现将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8万元,市级资金411万元,区级乡村振兴资金1250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工作。
二、加强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未编制绩效目标不得安排资金计划。
三、请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五、加快扶贫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六、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扶贫”;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附件:巴南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