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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财农发〔2021〕29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接龙镇、东温泉镇、姜家镇、二圣镇、双河口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8号)和区政府第179次常务会对《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汇报》(巴南扶贫办文〔20218号)的审议意见,结合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巴南扶贫办发〔20218),现将202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5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未编制绩效目标不得安排资金计划

三、请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五、加快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六、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扶贫;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附件:巴南区202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