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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财社发〔2021〕150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

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1〕179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

该项目直达资金标示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涉及资金分配的请及时提出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请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支出项列报“21006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


附件:市对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市对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