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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准备工作的通知

巴财局发〔2021〕443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总工会

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全区各基层工会: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2129号);财政部印发了《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新《工会会计制度》自202211日起施行。现将相关制度、要求转发,请遵照执行。

区总工会将适时举办新《工会会计制度》专题培训班,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

>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2129号)

2.工会会计制度

3.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总工会

202112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准备实施工作通知(渝财会〔2021〕29号).pdf
附件1-1--财政部办公厅 全总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21〕29号附件).pdf.pdf
附件2--工会会计制度.pdf
附件3--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