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财社发〔2021〕135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
资金的通知
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困难群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社﹝2017﹞186号)经你镇(街道)申报,区民政局审核,现下达你镇(街道)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万元,年终在2021年政府收支科目第20819款“最低生活保障”中列报支出。
附件:2021年度城乡低保资金安排表(不下发)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