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社会抚养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巴财局发〔2022〕4号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清理社会抚养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社会抚养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财综﹝2021﹞7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社会抚养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财综﹝2021﹞70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