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财农发〔2022〕5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接龙镇、东温泉镇、姜家镇、二圣镇、丰盛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7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4号)和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对《关于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的汇报》(巴南扶贫办文〔2022〕3号)的审议意见,现将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85万元,市级资金1406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未编制绩效目标不得安排资金计划。
三、请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五、加快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六、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扶贫”;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附件:巴南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