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支 出 |
预算数 |
本级预算支出 |
15,286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1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991 |
移民补助 |
476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515 |
二、城乡社区支出 |
8,300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000 |
城乡建设支出 |
1,786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1,780 |
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
20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0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84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安排的支出 |
400 |
城市公共设施 |
400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 |
900 |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
900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000 |
耕地开发专项支出 |
3,000 |
三、农林水支出 |
5,995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995 |
解决移民遗留问题 |
275 |
其他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720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000 |
三峡工程后续工作 |
5,000 |
|
|
注:本表详细反映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安排情况,按《预算法》要求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