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本级预算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5年是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第一年,我们统筹处理 “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紧扣“事前规范、事中监管、事后问责”关键环节,着力构建“借、用、还”全过程的政府债务动态防控体系,并按照要求将债券资金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我市首次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下达我区政府债券资金16.9亿元,进一步规范了债务举借渠道。实行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2015年限额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下达,有效控制了总规模。健全政府债务定期报告制度,实时更新基础信息,提高统计数据完整性和准确度。将政府债务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截至2015年末,全区政府债务75.8亿元,与市财政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持平,总债务率66%,处于绿色风险可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