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属事业单位,隶属于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内设维护管理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督科、灯饰照明科、办公室,共四科一室。主要职能是负责城区路灯安装﹑维护﹑保养及管理,指导全区乡镇的路灯建设。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4.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4.07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27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58元,比2017年增加138.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退休费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29.49万元,比2017年增加13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悬挂党旗国旗项目,主要用于新接管路灯照明设施电费维修维护等管理工作。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比2016年增加(或减少)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比2017年减少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7年减少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元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0.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万元、车辆保险0.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9.49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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