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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档案局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业务科、管理科、方志科,无下设单位,部门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执行档案、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档案、地方志工作;起草全区档案、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档案、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档案、地方志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地方志工作;依法查处档案、地方志违法案件。

3.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区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地方历史发展的档案资料;参与区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档案安全工作的安全指导,承担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安全的责任。

4.组织制定全区档案方志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全区档案、地方志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区档案、地方志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

5.负责指导全区档案、地方志理论研究,研究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全区档案、地方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

6.负责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负责全区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馆藏档案检索系统工作。

7.负责利用档案地方志资料开展社会教育服务,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8.负责全区档案、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建立、维护全区档案、地方志资料信息网络;负责全区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9.负责区志、年鉴、区情、地情书、地情资料编辑、总纂、验收、评审、出书出版工作。

10.负责地方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地方历史的研究工作。

11.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县)档案管理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12.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5915.19元,比2016年减少477225.15元。其中:基本支出4005915.19元,比2016年增加620074.55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提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40000.00元,比2016年减少1097300.00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和经费核减等,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等重点工作。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0000.00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0000.00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比2016年减少6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我单位取消公务车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00.0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0元。

  

区档案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