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实施,承担监管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责任。承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配置、调拨和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权利,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指导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4.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收入分配政策制订及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5.依法向所监管企业派出或推荐监事,承担所监管企业的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协助审计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牵头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和执行等工作。
(二) 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资产科、发展改革科、人力资源科、审计监督科。下设重庆市巴南区园区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2.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2.11万元,比2017年增加249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21万元,比2017年增加11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奖励性绩效增加15.33万元、平时考核增加23.94万元、新增通讯补贴5.30万元、新增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94万元、新增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0.7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1.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29.90万元,比2017年增加2385.9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校园保安工资、装备、培训及管理费用2436.17万元,其他项目减少50.2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处置、国企人才引进及培训、国有资产软件维护、龙海大厦22层写字间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和校园保安工资、装备、培训及管理费用等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下降,接待费大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下降,接待费大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2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5.95万元,增长51.91%。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党建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29.9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