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2007年9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区征地办,为六级职员(副处级)事业单位,与区土储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10年11月,区征地办与土储中心分设,升格为五级职员(正处级)事业单位,独立办公,为区政府办公室举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区编办核定,我办的主要职责任务:一是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征地(集体土地)任务,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征地拆迁补偿事务工作。二是负责农转非安置房建设和农转非人员安置工作。三是协助区政府、国土行政主管等部门做好征地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征地纠纷,及时解决征地信访、集访事宜及征地遗留问题。四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机构数为1个,内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征地拆迁一科、征地拆迁二科、审计监察科、信息档案科、政策法规科共7个科室,下辖巴源公司。领导设主任1名、党组书记1名(兼职)、副主任4名。无变化。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25万元,比2017年增加26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25万元,比2017年增加26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比2017增加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17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务局以前年度核定公用车数量有误,车辆数量从2辆重新核定为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3.7万元,增加120.7%。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培训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万元,其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和需要“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所以没有设置绩效目标。
五、 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