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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中心属区政府举办的七级职员事业单位,内设4个组,分别是综合组、巡查组、违法用地组、违法建筑组,主要职能是负责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的具体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32万元,比2017年增加9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32万元,比2017年增加122.3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工资调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纳入年初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2万元,比2017年减少22.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两违”整治专项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两违”巡查及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等重点工作。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两违”巡查等。

四、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5.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2万元。

五、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