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于2012年8月6日正式新增成立,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人,七级职员事业单位,独立法人,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7万元,比2017年增加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3万元,比2017年增加8.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提标、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项目支出51.35万元,比2017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减少资金用于增加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长114 %。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预算总额0.4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4万元,用于汽车保险。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3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公开表格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