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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金融发展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金融发展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承担政府债务管控具体工作职责;围绕打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推动区内改制企业上市、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参与区属国有投融资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参与整顿与规范区内金融秩序和区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工作;参与市政府或市金融办交办的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协助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区级部门职能重组组织重构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发〔2013〕45号)重庆市巴南区金融发展中心由区发改委划转区财政局管理,为区财政局举办的五级职员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区金融发展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银行金融科、非银行金融科。核定事业编制11名(现为12名)。设主任1名(五级职员),副主任2名(六级职员)。内设机构领导正职3名(七级职员)。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41万元,比2017年增加6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81万元,比2017年增加9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健康疗养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2.6万元,比2017年或减少2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债务管理软件升级维护、年度法律顾问费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98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17.98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42.12万元,增长1.67倍。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汽车保险)预算0.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6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