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福利、用品用具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就业,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承担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和其它方式从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协同做好大专院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同形式就业工作。开展困难残疾人的社会救助、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困难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倡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成员兴办为残疾人开展多项服务的公益或低偿服务事业,实行行业指导和管理。开展各种残疾预防工作,并向社会宣传预防残疾科技知识。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协助镇街抓好基层残联组织机构建设、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管理区残联的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巴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属群团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内设一科一所2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参公)、就业服务所(事业);在职在编人员9人,其中:参公5人、事业4人,退休人员5人,编制外长聘人员3人,西部志愿者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7.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7.93万元,比2017年增加101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3万元,比2017年增加12.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机制并轨,增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缴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1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支出未纳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托养、宣传文体、扶贫和社会保障、维权信访、组联等重点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区残联2018年部门年初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00万元,比2017年减少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7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17年减少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比2017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17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18年区残联进一步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主动削减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区残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5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59万元,增长174.36%。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党建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所有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济科目均列为机关运行经费核算。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4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0.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