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1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办公室属党委机关单位,内设2个挂牌机构,8个科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巴南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单位主要职能: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
(二)收集和处理全区各镇街、各系统、各部门有关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和区委报告,根据区委的要求和部署开展调查研究。
(三)按照区委要求,督促检查中央、市委、区委重大决策、决定,中央、市委、区委领导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在本区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委、区委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四)负责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常委会、区委书记碰头会、区委专题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
(五)负责区委及区委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发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区级党政领导机关之间以及上级党政领导机关之间机要文件的传送任务。
(六)负责区委的公务接洽工作,安排区委领导同志的政务活动,承办属于区委及区委办公室的接待工作。
(七)协助区委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综合协调各镇街、区级各部门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区委办公室机关的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九)管理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研究室。
(十)负责区委机要密码通讯、密码管理、信息化安全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
(十一)负责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的日常事务工作,履行主管区域内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十二)负责全区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全区电子公文管理工作、全区加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和管理职责。
(十三)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研究室属党委机关单位,内设综合科、调研科、改革科3个科室,下设区改革办、区委法制办和事业单位区委政策资讯中心。
单位主要职能:
(一)了解国内和市内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动态和趋势,掌握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重大动态。对带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问题进行超前性、系统性调查研究,为区委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二)根据区委指示,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性文件。并对拟以区委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和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论证和协调。调查了解区委出台政策、改革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向区委反馈信息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三)承担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报告的起草工作;根据区委安排完成其它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对涉及全区综合性的问题,主持或参与拟订贯彻落实意见。
(五)参与研究、制定、论证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改革政策。
(六)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原区档案局的行政管理职责;原区机关事务局的有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责;原设在区委研究室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进行重新调整。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1.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1.95万元,比2018年增加11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4万元,比2018年增加30.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8.55万元,比2018年增加8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智能文件交换与跟踪系统建设等重点工作,实现公文交换过程中自动采集、自动记录信息等。
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比2018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18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节约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0.09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8.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钟咏梅 联系方式: 023-6622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