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巴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巴南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闭会期间对巴南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巴南区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巴南区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单位构成。
区人大机关现有干部职工64人,其中常委会领导6人,处级领导干部24人,调研员、副调研员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人,工勤6人,借用人员1人,劳务派遣及临时职工11人;退休人员50人,另有遗属补助人员2人。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了1个综合办事机构、4个专门委员会、3个工作机构,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监察和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其中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科、综合科,人事代表工委内设代表联络科、议案建议办理科,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预算工委内设预决算审查科。另设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专门负责人大信息宣传和人大网站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5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0.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75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8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6万元,住房保障57.4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4.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28.6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83.9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4.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54.62万元,比2019年减少3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02万元,比2019年减少128.61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和三公经费等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6.6万元,比2019年增加8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大常委会宣传及信息化建设以及人大工作者履职能力提升等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代表工作、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和人大常委会宣传及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4.53万元,比2019年减少8.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5万元,比2019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此项目;公务接待费3.03万元,比2019年减少11.97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9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75 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6.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梁继卫 联系方式: 023-6621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