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委宣传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举措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阐释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全区新型智库建设。
4.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7.拟订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发行业,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区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9.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10.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11.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区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2.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区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3.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镇街的信息发布工作,推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牵头拟订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指导拟订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口径。
15.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指导推动与境外新闻媒体的合作传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港澳台的宣传工作。
16.受区委委托,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区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镇街党委(党工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对重庆市巴南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工作实施方针、政策指导。联系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党史研究室和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归口领导巴南区广播电视台、巴南日报社、受区委委托,代管重庆市巴南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庆市巴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挂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新闻出版局牌子。重庆市巴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文明办)设在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设办公室、理论科、新闻和外宣科、舆情信息科、宣传教育科、文化科、文明建设科,代管区文联、区社科联。目前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共计9个。其中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合署办公,在编人员共计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参公编制6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4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6.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0.0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304.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4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55.61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1万元,住房保障20.9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7.3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304.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6.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6.38万元,比2019年增加27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14万元,比2019年减少34.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变化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45.24万元,比2019年增加304.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了职能职责等,主要用于对外文化交流和城市形象推广等重点工作。
区委宣传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39万元,比2019年减少22.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39万元,比2019年减少14.61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2018年决算压减3%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9年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预算安排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比较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3家(区文联、区社科联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9.92万元,比上年增加10.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45.2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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