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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融媒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融媒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宣传纪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建成主流舆论阵地,发挥好新闻媒体作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喉舌”功能。

2、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媒体发展目标、发展规划、措施办法,制定并落实全区新闻报道计划,策划、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宣传报道。

3、负责建设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负责全区各媒体平台的统筹管理及正常运行。

4、负责打造提供政务、商务、公共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建成社区信息枢纽,探索“媒体+”运行模式,开设特定社区、村的频道、板块、栏目等,开展群众活动,畅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信息需求。

5、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及交流,加强与中央、市级主流媒体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城市形象推广,负责做好上级媒体的通联工作和采访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各类业务信息系统、专业设施设备等的管理维护、传输覆盖和节目栏目安全播出。

    7、负责全区新闻宣传阵地和全媒体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单位构成

区融媒体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11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采编中心、总编室、新媒体部、报业部、电视部、视频节目部、广播部、运营策划部、技术保障部、社会服务部。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成立重庆市巴南区融媒体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宣[2019]73号)文件精神,将重庆市巴南区广播电视台、重庆市巴南区巴南日报社职责整合,组建成立重庆市巴南区融媒体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06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1.68万元(备注:与之相比较的2019年数据为原区广播电视台和原巴南日报社数据之和),主要是根据政策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在职目标考核奖励及离退休健康修养费在2019年度已预发,在2020年预算中扣除)、差旅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065.5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9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5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5.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5.53万元,比2019年减少23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23万元,比2019年减少206.6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在职目标考核奖励及离退休健康修养费在2019年度已预发,在2020年预算中扣除)、差旅费支出等;项目支出1410.3万元,比2019年减少25 万元。

本部门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1.07万元,比2019年减少6.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比2019年减少7.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19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高清转播车,维修维护支出较普通公务车辆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备注:与之相比较的2019年数据为原区广播电视台和原巴南日报社数据之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684.7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4.79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84.7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4.7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10.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原区广播电视台和原区巴南日报社),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博  联系方式023-66247771

巴南区融媒体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