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制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运用财税经济杠杆,对全区的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控;依据国家财税法律法规或授权,组织起草财税法规及条例在我区的贯彻意见。
(3)负责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依据《预算法》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决算,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全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
(4)负责管理和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社会保障资金、罚没收入、专项收入(不含教育附加收入)等非税收入;统一管理财政票据。
(5)负责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和财政承担的经济发展支出;管理分配各种专项资金;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
(6)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和股权管理;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
(7)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权利,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负责监管区属投融资公司和园区公司,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9)承担配合、协助中央和市级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管理区内的境内外企业财务;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
(10)负责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全区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管理工作。
(12)负责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巴南区财政局设1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预算国库科、行财科、农业科、企业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科、债务管理科、税政科、国有资产管理科(综合行政执法科)。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巴南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职责调整:(1)增加职责:1.承担配合、协助中央和市级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等职责,不再承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2.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职责。(2)划出职责:将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9年未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5.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因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励及退休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底预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94.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9.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6万元,住房保障30.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95.6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26.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3万元,比2019年减少29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3万元,比2019年减少32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因此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49万元,比2019年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市对区考核重点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68万元,比2019年增加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1.2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外事办安排出访计划较上年增加,2020年度出访计划共3次,每次各1人;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比2019年减少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6.32万元,比上年增加106.9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万元,用于购买车辆保险。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彭诣,电话:023-6623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