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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实施,承担监管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责任。承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配置、调拨和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权利,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指导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4.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收入分配政策制订及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5.依法向所监管企业派出或推荐监事,承担所监管企业的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协助审计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牵头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和执行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资产科、发展改革科、人力资源科、审计监督科。下设重庆市巴南区园区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2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12.54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12.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2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52.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9万元,住房保障17.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12.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1.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44.3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3.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3.68万元,比2019年增加1012.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60万元,比2019年减少31.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的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已在2019年12月底预发,用于保障职工的目标绩效考核奖励;项目支出1143.08万元,比2019年增加1044.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1000万元、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40万元,用于支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和聘请中介机构编制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减少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无需购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7.35万元,增加4.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及工资变化导致其他交通费增加和相应计提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工会支出、党建支出、职工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43.0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静  联系方式:023-66233531

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