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政法委员会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反邪教协调科、国安科(宣传教育科)、政治处。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区法学会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行政编制17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行政人员16名,机关工勤2名。区法学会编制3人,实有3人,区综治中心编制9名,实有4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27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79.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1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和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较2019年减少191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27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15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3.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万元,住房保障30.1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1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8.5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79.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9.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9.77万元,比2019年减少1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08万元,比2019年减少35.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在2019年基础上压减5%,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06.69万元,比2019年减少1879.19万元,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建设减少等,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雪亮工程建设、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
区委政法委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1.4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比2019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人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接待费4.4万元,比2019年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9年减少2.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1.92万元,比上年增加59.4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和物价上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6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7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76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7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06.6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唐昌兴 联系方式:唐昌兴,电话:023-6622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