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座谈会和协商会,等等。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形式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委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调研,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大会发言;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二)单位构成。
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内设6委1室,6委分别是提案委、经科城环委、文教体卫委、社会法制委、农业和社情民意委、联络委及办公室。1室为办公室下设3科(综合科、理论研究科、行政事务管理科)和1个信息中心(事业单位)。机关在职人员37人,离退休人员4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78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88.55万元,比2020年增加209.93万元,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员经费年终绩效经费,疫情防控购买防护物资,一类会议实行闭环管理会议费增加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96.10万元,比2020年增加99.2万元,原因是为助推全区城乡经济社会事业统筹示范建设发展增加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专题协商专项经费、政协智库建设专项经费增加等,经费主要用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区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组织全体委员开展年终视察活动,组织市、区政协委员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参观调查等,助推全区城乡经济社会事业统筹示范建设发展,区政协委托的研究咨询事项,对区委区政府交给区政协协商计划的我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事项进行调研论证,做好凝聚共识工作,了解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势向组织提出建议等重点工作。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784.6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4.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4.91万元,医疗健康支出 50.08万元,住房保障 44.66万元;基本支出 1388.55万元,比2020年增加209.93万元,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员经费年终绩效经费,疫情防控购买防护物资,一类会议实行闭环管理会议费增加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96.10万元,比2020年增加99.2万元,原因是为助推全区城乡经济社会事业统筹示范建设发展增加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专题协商专项经费、政协智库建设专项经费增加等,经费主要用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区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组织全体委员开展年终视察活动,组织市、区政协委员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参观调查等,助推全区城乡经济社会事业统筹示范建设发展,区政协委托的研究咨询事项,对区委区政府交给区政协协商计划的我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事项进行调研论证,做好凝聚共识工作,了解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势向组织提出建议等重点工作。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4.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65万元,比2020年增加29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55万元,比2020年增加209.9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员经费年终绩效经费,疫情防控购买防护物资,一类会议实行闭环管理会议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6.1万元,比2020年增加9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助推全区城乡经济社会事业统筹示范建设发展增加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专题协商专项经费、政协智库建设专项经费增加等,经费主要用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区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组织全体委员开展年终视察活动,组织市、区政协委员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参观调查等,助推全区城乡经济社会事业统筹示范建设发展,区政协委托的研究咨询事项,对区委区政府交给区政协协商计划的我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事项进行调研论证,做好凝聚共识工作,了解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势向组织提出建议等重点工作等,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区政协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5.37万元,比2020年增加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5万元,与2020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2.87万元,与2020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接待次数、人数,控制经费,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20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导致公务运行维修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车辆没有达到报废使用年限。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80.44万元,比上年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购买防护物资及公务燃油费上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6.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吴全登 电话:023-6622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