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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实施,承担监管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责任。承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配置、调拨和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权利,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指导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4.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收入分配政策制订及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5.依法向所监管企业派出或推荐监事,承担所监管企业的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协助审计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牵头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和执行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资产科、发展改革科、人力资源科、审计监督科。下设重庆市巴南区园区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9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2.2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107.7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07.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9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0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5.6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20.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4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107.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4.4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2.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26万元,比2021年减少10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47万元,比2021年减少53.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使用新软件系统不熟悉未成功报送2022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定额,公用经费减少84万元,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38.94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80.79万元,比2021年减少54.4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龙海大道22层写字间租赁费减少45.36万元,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减少6.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国资资产处置、国有资产软件维护、物业管理费、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资金-市对区考核指标工作经费等。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21万元,比上年减少92.24万元,主要原因为因使用新软件系统操作不熟悉未成功报送2022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定额,公用经费减少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定额减少1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0.7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娟娟,电话:023-66233531


附件下载:

附件3:区国资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