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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64P/2022-0000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4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指导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招投标工作;研究分析资金平衡、利用内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管理工作,对辖区内长输管道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粮油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科、产业发展科、投资管理科、财经信用科、能源管理科、粮油管理科、改革和社会发展科、招投标科、价格管理和价格认证科),1个参公事业单位(区军粮供应管理站),2个事业单位(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招投标事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15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5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2518.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减少6.42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减少25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15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940.2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2.7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2518.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5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1.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1.84万元,比2021年减少251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44万元,比2021年减少6.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52.4万元,比2021年减少2512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拨款减少等,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56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6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9.7万元,比上年减少89.85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52.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郑皓月 联系方式:6622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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