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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16-1335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6-03-28
- [ 发布日期 ]
- 2016-03-28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属行政单位,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管理全区范围内的公安工作。全局共设46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工作。(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区消防工作。(八)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九)指导、监督、实施全区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十)指导、监督、实施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十一)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十二)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十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十四)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十五)负责全区公安后勤保障。(十六)制定全区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十七)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区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28503.38万元,与2015年收入预算相比增加2362.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227.9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134.91万元。
2016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28503.38万元,与2015年支出预算相比增加2362.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227.9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134.9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87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0.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6.4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901.5万元,与2015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