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建设各方执行;接受上级质监站的业务指导,规划管理本地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地区公路工程建设各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制度;监督检查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资质资信、质量工作和工程实体质量;具体负责本地区公路工程监理、实验检测机构与人员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对本地区二级公路及以下公路工程(含路线中的桥梁、隧道)、独立大桥(含大桥)以下、独立中隧道(含中隧道)以下等市质监站直接监督之外的公路工程项目实施监督并承担市质监站委托的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督任务;负责本地区受监督工程的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参与本地区行业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秀工程的推选;参与本地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质量问题争端仲裁;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职责。
(二)重庆市巴南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为20人,在编在岗12人,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财务科、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65 万元,比2017年增加9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5万元,比2017年增加112.5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9.58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7,94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98万元,四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比2017年减少16.8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部门的要求,调整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区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3万元,比2017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17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护(修)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洗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